养个太子当外室 第13节(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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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青棠在椅子上坐下,“谢夏伯伯。”

  对于夏和洲是否是那条蛇,颜青棠是持怀疑态度的。她虽和夏和洲来往不多,但对其为人秉性,在父亲颜世川口中所知甚多。

  夏和洲在吴江知县这个位置,连任七载,官声政绩毋庸置疑,他和颜世川交情不错,因此颜青棠见其才以伯父相称。

  之前颜世川的丧礼,夏和洲曾亲自到场,虽然来去匆匆,但可见心意。

  “你父亲的事,我深表惋惜,丧仪那日人多口杂,我也不好多言,你要节哀顺变。”夏和洲徐徐道,面色可见沉痛。

  “谢夏伯伯关心。”

  “我公务甚忙,你父初丧,大抵也不清闲。今日叫你来,是有一事相告,日前盛泽城西旺水弄颜世海家递诉状于县衙,状告你仗势欺人,以女儿身充作孝子,并阻挠宗族为你家立嗣,盛泽颜氏宗族有人陪同前来,证明其所言属实。”

  颜青棠眨了眨眼。

  夏和洲似乎知道她想说什么,又道:“我知你欲以赘婿为嗣,婚事你爹早已为你定下,只是还没来得及办婚事。从礼法宗法来说,是可行的。但你有一点大概疏忽了,按大梁律例,户绝之家须立嗣,若无子招赘,仍需立同宗嗣子,家产均分。”

  夏和洲这一番话,信息良多。

  首先他透露出已知颜青棠的打算,不管她的说辞是真是假,赘婿是她爹定下的,还是事后她临时抱佛脚,这种说法在他(县衙)这里是能说过的。

  这也是颜青棠为何笃定此法能一劳永逸。

  颜家不同寻常人家,从势力上来看,并不弱于宗族,且钱可通神。只是在礼法和宗法上不太占理,所以她借用自家在当地名望,以势压人,又给出以赘婿为嗣的答案,至少从明面上是可以说得过去的。

  只是她到底是常人,不擅律法,也不知律法中有‘无子家即使招赘,仍需立同宗嗣子,家产均分’这一条。

  “此事本就是民不举官不纠,但如若有人告到衙门,官府就需按律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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