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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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飞扬:……我信你个鬼!

  也许是心情太复杂, 脸上的表情就有些不对, 被陈介瞧见了。

  陈介:“飞扬,你那是什么表情啊, 不舍得阿岚,他只是去警局当几天临时顾问, 又不是不回来了?”

  张飞扬瞥了一眼这胖子, 满腹想吐槽的话语, 在看见两个小伙伴疑惑的眼神时, 终究只是化为了一声无奈的叹息……

  兄弟,这世界并没你们想像的那么单纯……

  告别了三个朋友,奉岚出了公司,虽然去往马来亚还需要点时间,但他也不能干坐着。

  比如说多做点辰州符,还有给他家【小金】买吃的……

  对了,【小金】就是他打算养的那只小金蚕,在经过七天的作对厮杀,剩下的最后一只小甲壳虫终于成为了金蚕蛊的盘中餐。

  奉岚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小金】

  【小金】需要的食物与其它蛊虫不同,它每天要吃四寸锦缎,一周要喝一次奉岚的鲜血,不多,只绿豆大小那么一滴。

  但这就意味着,在前往马来亚时,奉岚不能把它独自放在家里,否则的话,等他与秦讯回来,估计得到的只是一具干瘪被饿死的金蚕蛊尸体……

  锦缎不好买,正宗的蜀锦更不好买,又贵又少卖,幸好奉岚问过秦讯,得知离小区不远处的商城有一个蜀锦专卖店,应该是能买到正宗的锦缎。

  蜀锦又有天下母锦,寸锦寸金的说法,在古代也只有皇室宗亲达官贵人才能享用。

  即使是到了现代社会,那也是普通老百姓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贵重料子。

  幸好奉家在得知奉岚打算自己培养金蚕蛊后,直接往他的银行卡打了一大笔钱,美其名曰:穷谁都不能穷金蚕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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