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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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见的第一眼,喜欢了三年。

  那时高一开学,洛晚是新生中的成绩第一, 他是第二。

  洛晚站在礼堂主舞台的演讲台上宣读演讲稿,他站在下一阶当他的拥护者。

  拥护者听起来高大上, 其实就是提词加不让他紧张的作用——是很有用的一项工作。

  可惜碰到洛晚。

  沈知敛就像游泳比赛上游泳池边站的救生员、拳王泰森的保镖和乔娘放在峡谷外的回城圈一样,没有作用。

  洛晚脱稿全文背诵。

  他摸鱼五分钟整。

  一起下台,路上洛晚从口袋里掏出一颗大白兔奶糖给他。

  “今天谢谢啦。”

  这是洛晚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当时沈知敛本是很不服气洛晚的,可就在接过糖听他说谢谢的一瞬间,心里仿佛被什么东西给触动了一下。

  阳光照进了黑窗, 他毫无逻辑的喜欢上了他。

  洛晚冲他一笑,两只眼睛弯成了月牙儿。

  沈知敛从不相信一见钟情,从来都觉得自己没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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