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7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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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由于彭勇的现役军人身份,彭勇的问题需要交由军队保卫部门侦办,一旦确定刑责,需要军事检察院提起公诉,由军事法院负责审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地方公安机关就可以不管了,实际上,在侦办中,地方公安机关需要协助军方的工作,而且在很多关键环节,需要提供证据支持和责任认定。也就是说,本来是公安机关的事情,现在又进来一个军队保卫部门,牵扯的面更广了;

  最后,这件事情引发了民众和媒体的高度关注。“护栏咬人”“军人”“小偷”这样敏感的字眼所串联起来的敏感事件,已经让对于这个案子的讨论进行的如火如荼,各种舆论层出不穷,所以案件的责任认定工作,事实上已经处在了透明地带,需要小心谨慎、全力应对。

  案件不大,却成立了一个专案组,没办法,需要和军方的同志一起侦办,不得不成立一个小组。

  专案组经过数次讨论,又集体观摩了无数遍事发路口的现场录像,最后找到了一个突破口——那个掉地弹起,继而把迟海涛绊倒的箱子。

  以这个箱子为焦点,结合现场其他情况、常规情理分析、彭勇的口供和尸检结果,专案组梳理出了一个思路。

  那就是,箱子从迟海涛手里掉落和彭勇飞起一脚,共同造成了迟海涛的摔倒直至死亡。那么,箱子掉落和彭勇飞起的一脚,究竟谁先谁后?

  从监控画面上,这两个动作是同时进行的,但是这样不行,必须有个先后顺序,就像运动员冲刺一样,不能马虎。

  在聘请专门人员对视频资料进行了专业分析之后,得出了一个让人欣慰的结论,箱子脱手的时间,早于彭勇踢到迟海涛后背0.5秒。

  事实终于变得清晰起来。

  作为小偷,在被即将被人追上之前,迟海涛打算放弃箱子逃跑,而彭勇为了防备小偷在经过路口时遭遇车辆撞击,决定先把小偷踢到。于是,箱子先掉下来,接着彭勇踢上小偷的后背,然后小偷被跳起的箱子绊倒,往右前方摔倒,之后死亡。

  这里面,有两个不可以在法律文书中表述、但是可以存在于小组讨论中的假设。

  一是,假设小偷没有扔掉箱子,那么他摔倒的方向应该是正前方,就不会导致脖子被护栏卡住而死亡。

  二是,假设彭勇并没有飞起一脚,小偷被自己扔下的箱子绊倒并且致死的可能性依然非常大。

  法律不允许假设,但是假设往往可以佐证事实,这就像数学上的反证法,还是很有积极意义的。

  事实清楚了,小偷确实死于箱子绊脚和军人踢到的双重作用,而这两种作用,箱子是主要因素,军人是辅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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