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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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赵皇帝在蒙古修路部队的奏章上批到:“这样快就修好了到蒙古的道路,你们为蒙古永远成为我们大宋朝廷大家庭的一员,做出了贡献。朕代表朝廷向你们表示感谢!”

  “对两个宦官的贡献与军功,请兵部酌情评定军功。”

  六月十二日早朝,徐处仁丞相正式拿出来了一份清理大宋朝,去掉诛连法律的清单。说明,在哪里,改变了原来法律的那一条那一款,那一项,法律有诛连的内容,现在怎样改变,使原来的法律,没有诛连的内容。一条一款,逐字逐句。就读了一个早朝。

  那些大臣们高兴起来,哪一天,不小心犯了法,也不会使自己的父母、儿女、妻子、岳父岳母、兄弟姐妹们被连累了。大家小声议论起来,除了不诛连,死刑没有废除,实际已经废除了,变成了到遥远的边疆强迫劳动八年。法律从来没有这样轻过。只是皇帝不允许大赦。对今后国家是好是坏,谁也说不清。不过没有人公开出来反对,自己都是投了赞成票的。

  李纲等徐处仁丞相说完,就想把鼓励创新法,专利法,新技术保密法的草稿拿出来念。小赵皇帝说:“现在已经不早了,明天再审议那三个法律。今天把清除诛连法大家审查了。”

  小赵皇帝又问:“对清除诛连法大家还有没有不同意见?还有没有清除不彻底的地方?”

  有一个大臣站出来说:“我们的法律里,作为父亲母亲,儿子犯了法以后,隐藏儿子。按理说是窝藏罪。现在这个法律也是这样定的。我认为,只要父母没有参加儿子一同犯法,我们就要从人性的角度看。父母爱儿女是天经地义的,对至亲,我们是不是网开一面,不追究父母的窝藏罪、包庇罪。”

  又一个大臣出来说:“既然是窝藏了,就应该判窝藏罪。”

  又一个大臣说:“父母爱儿子、儿子爱父母,是人之常情,不希望儿子父母坐牢也是正常的。”

  一个大臣出来说:“如果允许他们窝藏,我们以后执法就难了。”

  小赵皇帝说:“如果做儿女的,做父母的参与了犯罪,就应该追究法律责任,没有参加的就不追究法律责任。如果父母没有参加犯罪,但是窝藏了儿女的我看就算了,父母爱儿女,儿女爱父母是人之常情。如果,我们已经抓到了罪犯,他的父母或者儿女,用打斗的方式,妄图让儿女跑,父母跑,如果还真的就跑了。这样的情况我们允许,今后我们执法就难了。这就要追究法律责任了。”

  刑部尚书说:“圣上的意思,第一种,与清除诛连法有管,犯了罪就追究,没有犯罪,就不追究。二一种是,我们同情父母儿女之情,我们没有抓住罪犯,他们让他们跑,我们不追究。三一种,我们已经抓住了罪犯,他们出来影响我们执法。我们就要追究法律责任了。除了父母儿女的关系,其他人要包庇,就犯罪了。”

  小赵皇帝说:“大家对这样修改窝藏罪,有没有意见?”

  见半天没有人说话,就说:“那就按这样修改窝藏罪。”

  早朝,诛连法就正式从法律里清除了,还修改了窝藏罪。新的大宋法律就更加人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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