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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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萍儿家的古代厨房里,我利用简单的材料,做出了一顿七分相似的肯德鸡,吃得方家祖孙两津津有味。

  其实我的言行与衣装,在方家爷俩的眼中是非常另类的,对此,我的解释是,我是从西洋远道归来的,在回家的途中不幸遇上盗匪才受伤晕倒的。对于萍儿来说,她从小到大连这个小山谷都没离开过,更别说什么西方诸国了,对我说的话,她却是深信之外,更多的是好奇。而方老爷子在古代也算是个博学之士,当他听我随口提到什么大不列颠,法兰西的,似乎略有所知,只是说了一句:“西洋蛮夷。”并不以为然。

  第二天早晨,我一个人跑上了小山顶,憋足了一口气,仰头对着天空大喊了一声,以释放出闷在胸中的所有情绪。

  我就这么在2005年失踪了,从此以后再见不到我的家人,我的朋友们,可惜不能写信给他们报个平安。周宇明,你小子拿了那笔横财,可要帮我好好享受一下人生,还有李若兰,当知道她和我分手是另有隐情时,我还以为能够把她追回来,但现在也只能遥远的时空默默为她祝福了。

  就这样,我自得其乐地一直住在了小山谷里,既然是没办法回去2005年,那便只能随遇而安了。

  从山顶下来后,我清点了一下自己的装备,都是些我从2005年带来的物品,一支飞亚达手表,防水防震的,而且还是李若兰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实用价值和纪念价值具佳,因此我仍把它带上了手上,一盒万宝路已经被我抽完了,剩下一个廉价打火机,应该也有很大的作用。还有一把弹簧的小刀,钢质很好,做工也很精美,我记得是从周宇明那儿“剥削”来的,平时也就用它刮刮脚皮,削削水果,但在现在因为算是把无坚不催的神兵了。

  我心里暗想,若再加上一件刀枪不入的宝衣护身的话,我倒真可以韦小宝一样去闯荡天下了。还有剩下的就是诺基亚的手机了,虽然用的是还动感地带的卡,但是一条短信也发不出去了。本想把它当作会发作音乐的神奇小盒子送给萍儿作礼物,好哄她开心,可惜没电了,只好作罢。

  最后,为了入乡随俗,使自己更像个古代人,我换去了自己一身已经破烂的休闲服。我发现,虽然只是粗布麻衣,但这古代的衣服穿起来挺舒服的,可是让我郁闷的是:古代人都不穿内裤,我总感觉下面凉凉的,怪不是滋味,不过这些我总要适应的。只是脚上那双耐克运动鞋有点舍不得扔,记得当初花了我三百八十块。但我转念一想,我现在身边不就有一两千万人民币么,但又能到哪儿去买耐克鞋呢?说到那袋巨款,我还是物尽所能地发挥了它的作用,那就是在萍儿做饭时,我全拿来帮她升火了。

  日子就在平淡中渡过,没电,没有网络,没有了现代社会五花八门的休闲娱乐,初时我感觉十分枯燥,但没过多久,也就习以为常了。每天早晨起来,空气是那么的清新,我发现古代的生态环境却实不是现代那些喧嚣的城市所有比拟的。住在这避世的小山谷里,我隐约到体会到陶潜那种“菜菊东离下,悠然见南山。”的意境。

  当然,我也不是个可以闲得住的人,见到山谷周围有许多的小动物,自己就用小刀做了一了弓箭,搞些打猎活动。也随着方老爷子去谷外菜药,虚心跟他学习一些中药和医理。原来方老爷子对中药十分精通,常有一些纯良的乡邻来小谷求医。方老爷子都很热心地为他为看病、赐药。

  后来我才知道,方老爷子名叫方博,曾是明宪宗,“成化”年间朝廷里的高官,好像做到吏部郎侍什么的。后因不满宪宗荒淫无道,才愤然辞官归隐的。其实我知道方老爷子并不像萍儿那般好哄,对于我的身份,他还是很有疑虑,只不过认定我并非什么歹人,也才没有过多的追问。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方老爷子已对我很是欣赏,因为四书五经之类的孔孟典藉我也曾读过一些,和方老爷子聊起天来,总是顺藤摸瓜,很容易就合了他的脾味。

  我偶尔还在他面前毫不脸红地搬出几句明朝以后的经典诗词出来,如“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等等,更引得他连连称赞。至此,方老爷子对我更是亲睐,不仅将他的药术倾囊相授,更曾几次言语暗示,说要将萍儿许配给我为妻,招我做他的孙女婿。

  对此我也只能装作不知。在我眼里萍儿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非常惹人喜爱,和她相处的这段日子,令我感觉很轻松惬意。我以前就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娶一个温柔、善良的美女,然后过一些颓废的生活。若真要我与萍儿结婚,我亦非常乐意。但我既有幸来到古代,怎么也得去看一看,去闯一闯外面的世界,绝不能就这么一辈子呆在这小山谷里默默渡过余生,毕竟我还那么年轻。

  方老爷子见我每次都含糊其词,也没有再过多的提及此事了,不过他似乎将这意思对萍儿说了,因为我发觉后来萍儿不像初时那般时时缠着我,要我给他讲故事什么的,而见了我总隐约带着一股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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