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9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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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凡在保加利亚进行全面营业的银行,都必须缴纳两百吨黄金作为担保,银行如果想要离开,清盘过后,政府予以退还;

  第二条、银行的资金流向,必须要受到政府的监管,大额资金流出必须向政府报备;

  第三条、银行的鼓动必须是长期居住在保加利亚的公民,并且社会贡献度不得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并且在保加利亚境内持有大量的固定资产,子女配偶父母,也必须要是保加利亚长住居民;

  第四条、外资银行在保加利亚开展业务,不对股东的身份进行要求,但是必须保证信誉良好,并且向政府提交至少三百吨黄金的保证金;

  第五条、银行的股东中,出现外籍人士,则视作合资银行,那么将同时受到外籍银行管理法和本土银行管理法的双重约束;

  第六条、银行发行的任何股票、证券,必须要为其真实性负责,一旦出现问题,银行将承担连带责任;

  ”

  这哪里是严格,分明就是不让后来者进入,就这一系列的条件下来,有实力在保加利亚开设银行的能有几个?

  可以说,这要这个消息一公布,那些摩拳擦掌想要大干一场的人,都要失望了,在这么多的限制条件下,还想要浑水摸鱼?

  可以,先交黄金吧!以现在发行货币的比例,两百吨黄金印出来的钞票,怎么也够填银行折腾出来的窟窿了。

  停顿了一会儿,劳力士多德再次开口说:“现在有疑问的议员请举手!~~第三排右手边第一位先生请发言!”

  被点名的议员站了起来,说:“尊敬的哈罗先生,我想知道,就政府现在设置的限制条件,符合开设银行资格的财团有几家?

  假如一家都没有,那么我们设置这些条件有必要么?这不是政府在故意设置限制条件,保护垄断么?”

  金融部长哈罗-吉尔斯莫笑呵呵的回答道:“这位先生请注意了,符合开设银行条件的有几家,这个并不重要,保加利亚政府是为全体国民服务的,不是为财团服务的!

  其次,这是不是政府在故意设置限制条件,这个问题非常的简单,如果没有这些限制条件,我们能够保证储户们资金的安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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