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小女官 第79节(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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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2章

  贩卖人口这种事, 早在秦汉时期就是大罪。

  尤其是汉朝有段时间蓄奴问题猖獗,朝廷便推出买卖同罪的处决方式,拐卖人口的家伙有罪, 你明知道有人是拐卖来的还敢买,那你也有罪,你俩一起享受车裂、齐登极乐吧!

  唐律关于贩卖人口倒是有好几种规定:如果是把良家子强行贩卖去为奴为婢, 那会判处绞刑;可如果是诱骗拐卖的,罪行会降等处理。而如果只是把人卖去当妻子、当儿孙之类的,那就更轻了,只需要徒三年。

  也就是关起来干三年苦力活就好了。

  就这样的量刑着实不算太重, 毕竟要是赶巧碰上大赦之类的, 他们马上就可以各回各家去了。

  正是因为量刑这么轻,所以这些人才会铤而走险, 决定趁着冬至大集弄几个妇人小孩换钱花。

  干成了, 歇三年;搞砸了,牢里蹲三年。两个结果对他们来说都没差!

  何况集市人那么多, 走丢几个人压根不会有人发现。

  至于县衙的那些个不良人?这些家伙从前也就是些游手好闲的闲汉, 平时懒懒散散,上头没命令绝对不会干活。

  也是巧了,这批人贩子刚送了批“货物”去别处,已经许久没踏足蓝田县。他们的“同行”也不会好心地提醒说现在的蓝田县变了样,所以他们竟是大摇大摆地过来准备干票大的。

  这人就是想神不知鬼不觉抱走人家一个小女孩,被抱着剑到处巡逻的萧戡逮个正着。

  谁能想到这个穿得格外骚包的家伙会是蓝田县的不良帅啊!

  其他人见同伙被抓, 还是心存侥幸,觉得可能是那同伙自己倒霉。既然折了一个人, 他们就更得快些下手了,赶紧找机会干票大的就跑!

  于是他们都没跑, 当晚齐聚在某个老地方讨论接下来的作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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