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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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锦衣豪客竟然是个麻子,而且正是刚纔在湖畔要饭的那麻子。

  下午还是个乞丐,晚上就变成了阔佬,这变实在变得太厉害。

  但无论他怎么变,就算他变成了灰,郭大路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来。

  谁叫他脸上的麻子这么多的?

  郭大路只看了两眼就立到扭过头去看窗子外的招牌。这次他决定先沉任气,绝不再轻举妄动。

  现在他若走过去,把揪住那麻子问他为什么要送珍珠给水柔青,问他知不知道燕七的下落,别人定会认为他是个疯子,那麻子当然也可以一问三不知,把什么事都推得干干净净。

  现在这麻子也进了雅座。

  跟他齐来的女客显然也不是良家妇女,还没过多久,就在里面唱了起来,又是“小冤家”又是“亲哥哥”的,简直拿肉麻当有趣。

  奇怪的事﹑世上偏偏就有很多男人喜欢这种调调儿。

  凭良心说郭大路本来也蛮喜欢的,但现在却听得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一个人是否因爱而改变,其关键并不在他是男是女,只看他看得够不够真实,够不够深切。

  酒楼上还热闹得很。

  郭大路又叫了壶酒,添了样菜,已准备长期作战,那麻子就算要喝到天亮,他也会沉住气等到大亮。

  正文第四十三章龙王庙

  谁知这麻子居然很快就出来了,已喝得醉醺醺的,扶着个十七八岁少女的肩,大声问伙计,洗手的地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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