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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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五:任何人不得打人,如有违反,赔偿医药费,并罚金五百元,杖刑一百,入狱半年以上。”

  “法律六:任何人不得盗窃,如有违反,罚金五百元,杖刑一百,入狱半年以上。”

  “法律七:杀人者,死刑也。”

  “法律八:工作由炎帝统一分配,炎帝有权力任命各个部门负责的队长。凡是不听上级命令的,罚金二十元,情节严重者可加判杖刑十,处入狱一个月,或以上。”

  “法律九:任何部长、队长、厂长不得故意压榨下属,如有违反,罚二十元,情节严重者可加判杖刑十,判入狱一个月或以上。”

  “法律十:任何被判入狱犯人要听从牢狱长的劳动分配,不服从者相应增加入狱时间。”

  ……

  “法律二十:炎帝有权修改律法,并颁布新律法,律法的最终解释权归炎帝所有。”

  一条条的法律宣读出来,可在场人一个个听得很迷茫,他们还需要时间去消化,而李炎也知道这一点,但他不可能在这里给他们一个个地解释清楚,普及法律的事情可以交给他们的村长去办。

  定下法律,就得有部门去执行,这一切在李炎的掌控之内。

  第227章 内阁

  在场人议论过后,李炎又指向姜城门口,在那陶器仓库旁,一个新建的带院子的建筑。

  接着,李炎又对在场人郑重说道:“那个院子叫衙门,大家以后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或者有困难,比如被人打了,家里的东西被偷了,都可以到那里报案,不用再去麻烦你们的村长,里面有衙差,他们可以帮助你们的。”

  说罢,一名警部的民事警卫队长就走到大家的面前,说道:“大家好,我叫姜景,我是衙门局长,你们以后有难题,或者被人打了,都可以来找我们衙门局,我们会将坏人绳之于法!”

  这名警卫队长说话很流利,完全符合李炎的要求,衙门局只是民事执行机关,如果有人犯了大错,还会扭送到另一个部门进行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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