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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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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人架进来后高策才在时烨耳边解释了句:“这回是天上掉馅饼,给你送了个宝来。以后就把沈醉忘了吧,这人不得了,要我看,更适合飞行士。”

  牛小俊也在旁边附和:“时哥,虽然沈醉才去了说这种话不好听,但我就事论事。您也清楚沈醉后来玩的风格和我们想要的差太多,他个人的表现力和天赋太局限了,以前乐队里那么多次矛盾哪次不是因为沈醉?我不敢肯定这个节骨眼找个新人是不是对的,但我能确定,你需要这个主唱。”

  时烨听是听了,但眼皮都不想抬起来看一眼。他累,胃里还恶心,只觉得头晕目眩。

  不想看,一点都不想抬头看。时烨现在什么都懒得去想,他只想回去蒙头睡一觉,要是睡不着就戴上耳机听几首硬摇,放到最大声,再喝几罐啤酒。什么新主唱,什么飞行士,什么摇滚梦想,什么音乐梦,都他妈去死。

  等牛小俊把时烨拉到椅子上坐好的那一刹那,音乐声突然响了起来。

  旋律时烨很熟悉,他听出来是《The Scientist》。

  本来时烨一直捂着眼脸,等听了两句以后,他才诧异地在自己的掌心中微微动了动眼睫。

  “Come up to meet you.”

  “Tell you l'm sorry.”

  声音确实很好听。碎碎的,带着一点点沙粒感,音色又很健气,是很适合唱摇滚的声线,轻描淡写但也酷丧兼容,很特别。

  也让时烨有一种若有若无的相识感。

  他犹疑地抬起了头——

  那张脸在视线里清晰的瞬间,时烨以为自己在做梦。毕竟这人不该出现在这个地方,也不该再和时烨的人生有任何交集。

  除开他眼熟的鼓手肖想和贝斯钟正,视线里有另一个刺目的存在。那男人穿一件合身的白衬衫,身量颀长,一边弹琴一边唱着,闭着眼,看上去十分专注。

  他的五官实在是亮眼得令人过目不忘,身上气质有些冷淡,无端透出几分让人难以接近的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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