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前者很多人认为他父母牛逼;后者很多人认为沈云深是爱他的光环与金钱而来。

  最本质的东西,大家其实都不怎么在乎。

  不过,沈云深说,人都是不在乎别的人的,每个人最忠诚的就是自己,人类的基因里写的就是不择手段地活下去,所有的外部环境都得为“我”的存在而解释,如果连这个解释没有了,人类的这点“自我感”都没有了,这个人就消失了。

  他们已经很幸运,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是谁,要往哪去,不应该去否定那些还在找自己的人求证自己的存在。

  否定别人想要过得好的挣扎,是件很没意思的事,朱斯兴喜欢沈云深的这种柔软,于是他也学着像他的爱人一样的柔软地对待别人,他在说完“是的”之后,又道:“那么,你要是喜欢家里,你跟二哥一起来,他这段时间可能也想休整一下,也说沈云深的饭好吃,客房的床好睡,我回去跟沈云深说,给你们两个都留房间。”

  姜泊被他说得笑了起来,没直接回应他的话,只是点点头,挺起胸膛,张开双手伸了个长长的懒腰,抬头看着天上的星星道:“真累啊。”

  活得像个人样一点,真他妈累啊。

  谁不想休息呢。

  第十章

  这夜朱斯兴在家休息到三点,半夜三点,朱总要去上班,沈云深送他,朱斯兴原本不肯,但听沈云深说送完他,要去城里一个老前辈家喝五点的早茶,就答应沈云深送他了。

  答应了他还挺吃味,让沈云深下次也带他去见一见五点都要去赴约的老人家,把沈云深逗得笑得不停。

  老人家其实朱斯兴见过,沈云深有很多年纪很大的莫逆之交,绝大部分肯见外人的,沈云深都带朱斯兴去见过,不喜欢见外人的,也想看一看他们口中的沈小子的伴侣,也见了朱斯兴。

  丁城是全国第一个完全以新科技技术创建的巨型移民城市,来的都是全国乃至全球的新移民,这个才二十岁的城市主要人口的年龄基本都在三十岁到四十岁左右,喜欢这个科技城市的老人基本上都是标新立异,走在时代前沿的人。

  丁城不止是科技人才的朝圣地,也是诸多各方面杰出人才的理想之都,他们视这块新土地为他们灵感的沃土,新商业的拓展地。

  简而言之,这地方有钱人多,想挣钱的人可以速来,沈云城在丁城就一直混得如鱼得水,他的作品基本上都是由丁城人购买。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