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1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买方也很好说话,将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都发给了傅岑。

  看到对方姓名叫程华那刻,熟悉感再度涌上心头。

  上次他觉得这么熟悉,还是带着崽崽去看村超,遇上孟灏和受崽孟明矾的时候。

  别又是书里的关键人物吧?

  等上门取件这期间,傅岑将第一部 和第二部的剧情统统回忆了一番,满脑都在想程华是谁。

  直到将快递寄出去,开车去接崽崽放学的路上,路过公交车站牌时,余光扫见站牌上明星代言产品的宣传图。

  图片上的明星一双桃花眼含情脉脉,脸部轮廓刚柔并济,手里拿着一瓶果汁,另一只手对着镜头竖起大拇指。

  傅岑终于猛然想起来。

  程华不就是被称之为“千人千面”的当红明星,沈梧风的追求者之一吗!

  想到自己寄快递时,寄件人老老实实写的自己真名,傅岑就想以800迈的速度赶去拦截快递小哥。

  但大城市不愧是大城市,傅岑打电话给小哥想要退件时,快递小哥告诉他,快件已经被收件人签收了。

  完了完了完了。

  第二位情敌出场了。

  必须得加快带着反派崽崽一起跑路,不是,跟老板提离职的计划了。

  作者有话说: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