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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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斯礼被他的笑勾掉了半个魂,鬼使神差地就跟着他去了他的那间房。

  一进屋,朗闻昔让付斯礼随便坐,自己就去他的行李里开始翻找什么东西,找了半天后,他突然说:“我去,估计是放到另外一个行李箱了,我去成助理的屋子拿。”

  付斯礼刚想叫住他,不用了。奈何朗闻昔跑得比兔子还快,只留下了付斯礼一个人在屋子里。

  付斯礼环视着屋子,看着对方散落在床上的衣服,桌子上还摆着两桶没有拆开的康师傅红烧牛肉面的泡面桶,直到目光落在了墙角处摆放的一双脏兮兮的鞋子。

  付斯礼好奇地走了过去,心里纳闷地想着,他怎么会有一双这么脏的鞋子?他刚回国才三天,除了宾馆、艺术中心和警察、还有那天的烤鱼店,他还去过哪里?为什么会粘上这么多泥土?

  回想起,明明这周天画展就要开始了,朗闻昔这不紧不慢的找画态度,让他有种不好预感,难道朗闻昔是在贼喊捉贼?

  付斯礼戴上口袋里揣着的一次性手套,从鞋底取了一些泥土的样本,反着脱下手套后将样本裹在了里面。付斯礼捂着口袋,心里不停地打鼓,如果真是朗闻昔贼喊捉贼的话,他为什么这么做?为了造势?上热搜,营造本次画展的话题度?

  付斯礼甚至还想到了,难道是为了自己?

  不不不,自恋也要有个适度。付斯礼理智地打消了这个念头。

  朗闻昔再回来的时候,手上拿了一套玩偶。付斯礼看着一个长得似猪非猪的玩偶问:“这是什么?”

  “送你的啊!”朗闻昔将玩偶、钥匙扣、车载摆件全部塞进了付斯礼的怀里,“

  付斯礼看着这个玩偶好笑的样子,说:“所以,这是个什么东西。”

  “你猜?”

  “无聊,我不猜!”

  朗闻昔垮个脸,小声的嘟囔着:“不猜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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