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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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唐浩泽可不是为了那七百块钱来的。

  承包和租赁是两码事。

  租是和村签的合同,合同提前停止,村委确实可以说了算。最多就是给一点赔偿。毕竟租赁合同中通常不会提到什么补助,最多就是退还租金。

  但是当年的鱼塭是分田到户时分给他家承包的。所以政府村里除非是有公共用途,并经过全体群民同意,否则不能随意收回。村委想收回可以,承包期结束之后,经过开会集体同意不再承包收回村集体使用。

  比如那些已经到期的池塘就是那样处置的。那些池塘村里已经不再是承包了,而是出租。每亩要一百五十元。一些没钱养虾的,就只好退出等着分租金,有钱的则租更多的池塘。

  但唐浩泽家的鱼塭,还在承包期内。现在土地是用于租于其他人经营,就算是政府征收也是有补偿的。至于补偿多少,则需要和承包方商谈。

  现在村委在他家鱼塭承包到期之前就收回去,没个说法。

  唐浩泽当然不能同意!

  他也不怪是唐康寿拆台。毕竟对方不知道他的目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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