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 第176节(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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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性生命很脆弱,也很强大,在大爪子身上有着最直接的体现,刚出生的时候也只有一公斤左右,却能在成年的时候长成两百多公斤的庞然大物,成为威慑一方的霸主。

  “律哥,你说这小东西能被养家吗?”

  陈秀清有些好奇的问:“它这么厉害,要是能养家了跟大笨狗一样用来打猎,怕是比大笨狗更厉害。”

  “是能够养家了,在古代的时候,还有王公贵族驯养出来当猎猫,据说在撵兔子上是一把好手,不过,这东西野性太强,小的时候还好,大了以后容易伤人,而且独来独往的,不容易教会团队配合,狩猎上,还是大笨狗好。

  主要是,这玩意儿可不像一点苞米面,一些残羹剩饭都能养活的大笨狗,它们可是只吃肉的,养不起啊。”

  猞猁崽子在小的时候食量下还好说,等长大了,三只猞猁好几公斤的肉,那就不容易供养了。

  在这年头,人吃肉还费劲呢。

  条件不允许啊!

  吕律还知道,在国外,也有人将猞猁当宠物养,系上项圈,跟遛狗似地,但始终没没法像狗一样亲人、主动,要危险得多。

  他能确定能将猞猁幼崽驯服,但用来打猎,那是从来没想过的。

  只能说暂时先养着,抽空跟京城动物园联系一下,看那边要不要。

  实在不行,就留在草甸子,反正也就一年左右就能长大了。

  付出一些肉,换那些在随后几年里越来越昂贵的皮毛,还是很合算的,山上野猪多,多打一些就行。

  就怕到时候养出感情来!

  “走吧,回去了,也该到吃中午饭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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