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血 第16节(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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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束睿朝他靠去,声音都变小,像是想给他留点颜面:“薛诗与说丁珂喜欢陈享。”

  李暮近沉下脸。

  束睿爱他怕他,这人翻起脸来亲爹都不认,于是犯完贱后流畅丝滑地坐到对面。

  薛诗与和陈享都是以前国际学校的同学,都很优秀,家里条件也好。薛诗与是一个像兆婧那样的小太阳,一直照耀着沉默如深渊的丁珂,好多次挡她面前,阻止李暮近为难、耍混。

  陈享呢。

  丁珂般深沉、不露情绪的人,唯一在笔记本上写过的名字就是陈享。

  还好他在丁珂出事后出国了,再也没回来,不然束睿将身处修罗场出不来——

  李暮近以前就折腾陈享,以他现在有增无减的胆量,估计变本加厉。

  陈享要是知道有跟丁珂一模一样的人存在,这一次他估计会用生命守护她不受伤害吧?以弥补他曾因软弱而在李暮近把丁珂堵在墙角时低头走过。

  束睿还记得,人文周彩排中,李暮近站在主席台,陈享不知道为什么给他下跪。他拿着话筒,在设备一道尖锐啸叫后,变态阴沉地叫了声丁珂,目光穿越茫茫人海,只看她,说:随便看看,不用记住这人给我下跪的样,因为以后也站不起来,你会看到吐。

  人中龙凤的陈享,在他面前被磨净了尊严。

  别人只看到李暮近对陈享各个方面无悬念地碾压,不知道他那么折腾陈享,只因为他撕掉的一页笔记,丁珂的笔记,写着“陈享”的一页笔记。

  束睿还记得李暮近第二天阴霾未消,把她笔记本都烧了。她站在楼道盯着熊熊火焰一言不发,引起发烧、生病、请假。李暮近给她买了一百多笔记本,在她桌上摞成山。但没用,她都打包捐给了贫困角。

  想到以前,束睿不自觉呼气。

  男高时期的李暮近混蛋,像座大山,丁珂宁折不屈,像只穿山甲,他二人从来水火不容。只是女孩总是不如男孩残忍,李暮近对丁珂就像喜欢惨一只小猫,抱到怀里时忍不住用力,她不疼得哼出声,他不罢休、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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