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血 第27节(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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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她不记得第几次不自觉摩挲膝盖时候,一件带着温热的外套盖在她腿上,操作的人还把两只袖子系在一起。偏头看到蹲在旁边的李暮近,他蹲下时,桌平面正好跟他胳膊肘齐平,他轻松搭在桌棱,仰头跟她对视。

  她第一次低头看他,意识到俯拍为什么倍受青睐,大概因为这个角度会令人产生怜惜。

  她正发呆呢,李暮近突然说:“进门牌子写了,馆内不让谈情。”

  “……”

  她多余看他,真是吃饱撑的,瞥一眼凶巴巴说:“臆想是绝症。”

  李暮近也没想看着她读书,没什么意思,就到她座位对面坐下,她看她的书,他看他的珂珂。

  她以前喜欢看书?

  忘记了。

  李暮近只记得她喜欢到东市一个豁牙漏风的老头店里买金丝饼,还写过一篇《母亲》,登上少年读库,后来收入中学语文的阅读理解选题。

  稿费三千多?反正买了辆电动车给她妈,没新鲜两天就被偷了,再来学校时,粉脸煞白。

  他那天没再像往常一样把作业丢给她写,反而被他看到她笔记本上别人的名,陈享。

  在此之前他对这人毫无印象,认识这人的第一天,这人就给了他一个闪亮的见面礼。后面他对这人记忆逐渐模糊,却总会记得餐厅那一幕。

  丁珂是他们这所国际学校唯一一个父母社会保险基数不达标的,母亲还有失信记录。

  似乎是验资报告超过标准,她平均学分绩点又高,才录取进来。

  李暮近半道入学,正好跟丁珂一个班,那天阳光不是很灿烂,但风很温柔,雪落下的声音都有些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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