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167节(3 / 7)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县里的一家饭馆内,冯小佳请三位男子吃饭,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他拿出来方轶给他起草的谅解书,递到了三人面前。

  “三位哥哥,我替我哥冯小飞,给您三位赔个不是,这杯酒我干了!”说着,冯小佳一口将一杯白酒喝了下去。

  “好!兄弟,其实我们也没多少损失,你已经替你哥赔偿我们了。就冲你这么够意思,这字我们签了。”一位喝的满脸通红的四方大脸男子,拿过笔在谅解书上签了字。

  见有人带头,另外两人也签了字。三人签完字后,冯小佳将谅解书收了起来,之后四人继续开怀痛饮。

  之前方轶给冯小佳出主意,光退赔被害人的损失还不够,最好能让三人出一份谅解书,对冯小飞的量刑有好处。

  此后,冯小佳特意向辉煌请了几天假,跑到县里去见三人,一开始三人不搭理他,后来去的次数多了,且每次上门冯小佳都不空着手,三人年纪比冯小佳大不了多少,觉得冯小佳够意思,便松了口。

  冯小佳请客便是想最后敲定此事,让三人把谅解书签了。次日一早,冯小佳联系了法官,将谅解书提交给了法院。

  第374章 云梅“还愿”!

  这一日,方轶六点起床,梳洗已毕后,开车去了县法院。今天冯小飞盗窃案在将在早上九点开庭。

  冯小飞的案子很简单,法院派了一位三十多岁的男法官独任审理,检察员按部就班的宣读起诉书,法官开庭走程序。

  冯小飞对案件的事实和罪名全都认可(被人抓了现行,不认可也不行),方轶为冯小飞做了罪轻辩护。

  鉴于:一、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定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家属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三、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四、被告人对社会危害性小等理由,方轶最后建议给予冯小飞二个月的拘役处罚。

  为什么建议拘役两个月呢?原因很简单,冯小飞已经在看守所里蹲了超过一个半月了,再有不到半个月人就能出来了,这样对被告人冯小飞来说最有利。

  法官最后采纳了方轶的量刑建议,判决:被告人冯小飞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钱,冯小飞自然没有,肯定要由他弟弟冯小佳代为支付。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