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186节(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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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片刻后,孟总开口了:“方律师,有个罪名叫‘妨害作证罪’,不知道您有没有做过这类刑事案子?”

  听他说完,方轶乐了:“巧了!前段时间我刚办了一个,被告人也是妨害作证罪,后来被判了七个月。”

  “哦?那位给您说道说道,您看这案子还有没有机会。”孟总酝酿了下继续说道:“这事得从我那兄弟说起。早先我父母被外派到京城办事处工作,我在老家跟着爷爷奶奶,他家就住我家楼下,我经常去他家蹭饭,他也经常来我家吃饭,我们两个属于那种吃喝不分的朋友,一直到高中毕业。

  高中毕业后,我考上了京城的大学,学的法律专业,后来考了几次司法考试没通过,就弃法从商了。他随他父母来了本市经商,虽然在两地,但是我们还经常联系,走的比较近。

  他头脑比我灵活,也比我聪明,就是不爱学习,经商却是一块好材料,上中学时就开始倒腾贴画、贺卡之类的小商品,兜里零食不断。那时候我真羡慕他。

  今年六月份的时候,我听说他因为妨害作证罪被抓了,后来他家里人给他请了京城的律师,结果我那兄弟被判了一年半,我兄弟不服,准备上诉。我想请您给把把关,看看这案子二审有没有希望翻案。”说完,孟总拿起茶杯押了一口茶。

  “具体是什么原因,您清楚吗?”方轶问道。

  “之前我了解过,也问过他的律师,其实是我那兄弟太贪心了,五年前,有家广告公司找他借了一笔资金周转,一共一百万,他收人家月息三分(单利),一年下来就是一百三十六万……”孟总端起茶杯,边品茶边道。

  第415章 人算不如天算

  五年前,本地红太阳广告公司的李总因为急需资金周转,向孟总的兄弟王亮借了一百万元,双方约定月息(单利)三分,借款期限十二个月,本息一共一百三十六万元。

  借款协议上写的是:“红太阳广告公司今借到王亮现金壹佰叁拾陆万元整,用于公司经营周转,借款期限十二个月,从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算,该款项十二个月内归还不计利息。借款人红太阳广告公司,连带责任担保人李长顺”。

  此后,红太阳广告公司的李长顺按期归还了全部借款本息,但是他忘了向王亮要借条。

  去年年初的时候,王亮在收拾保险柜时发现了红太阳广告公司的借款协议原件,于是他脑瓜一转便拿着借款协议去了法院,起诉了红太阳广告公司和李长顺,要求红太阳广告公司归还借款一百三十六万元及延迟还款的利息,李长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后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红太阳广告公司自然不认可王亮的诉求,答辩称已归还全部借款,而且借款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不同意调解。

  随后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以该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了王亮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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