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197节(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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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吴文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审判长看向方轶。

  “需要发问。被告人吴文,从门口冲进来打砸的人是谁带来的,你知道吗?”方轶问道。

  “是孙仲,他先进来的,故意找事把前台的招财猫摔碎了,后来进来的人都听他的,是他让砸的。吴文道。

  “你们当时是什么反应?有人受伤吗?”方轶问道。

  “当时我和两个员工在门口,我们都被吓坏了,那帮人一进来就把那来两位员工打倒了,我也受了伤。”吴文道。

  “审判长,辩护人问完了。”方轶道。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及被告人是否有新证据需要提交。”审判长问道。

  “没有新证据。”三方均道。

  “下面由公诉人出示证据。”审判长道。

  “第一份证据,法医鉴定报告,证明被害人的死因为严重颅脑损伤。”女检察员拿出一份鉴定报告,说道。

  “被告人吴文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是否有异议?有什么异议?”审判长问道。

  “没有异议。”吴文道。现在的他处于懵逼状态,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接下来会怎样。

  “被告人的辩护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有什么意见?”审判长问道。

  “没有意见。”人已死亡这是事实,法医的鉴定结果应该没有什么问题,所以方轶没有提异议。

  “第二份证据,棒球棍,棒球棍上有被告人的指纹,其上的血迹经鉴定是被害人的,证明该棒球棍是被告人行凶的工具。”女检察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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