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267节(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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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发后,公安机关通过监控发现最后一个离开包厢的是小韦,于是次日上午传唤了小韦,后者到了公安机关心中害怕便将情况都说了,随即警方依法搜查其住处,将赃款全部追回。

  这个案子标的不大,当事人的父亲咨询过不少律师,律师给出了三种意见:

  a.小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务,构成盗窃罪。

  b.小韦是在公共场所拾得客人遗忘的物品,据为己有,拒不退还,应定性为侵占罪。

  c.小韦在公共场所拾得他人遗忘的物品,虽有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但并无盗窃的故意,也没有秘密窃取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也没有拒不交出拾得的财物,因此也不构成侵占罪。应该无罪。

  来吧,诸位,a、b、c,大家任选。”宋律师笑呵呵道。

  “小田先来。”黄援朝笑道。

  “我选b,公共场所捡到他人钱财不退还,我觉得构成侵占罪。”田欣道。

  “我选a,至于理由……肯定有罪,先排除c,剩下两个,我抽签抽的a。”马义手里拿着一长一短两根牙签,笑道。

  “切,迷信。瞧我的。”黄援朝拿出一枚硬币,向上一抛,然后攥在了手里打开一看:“我选b。”

  众人哈哈一笑,待众人都确定选项后,看向方轶。

  “老方,该你了,记住答错了罚酒两杯,我们不管法理怎么说,只以法院判决为准。”马义嘿嘿一笑道。

  “我选a。”方轶略一犹豫道。

  “理由呢?”周颖笑嘻嘻的问道。

  “根据宋律师所说,我认为小韦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特征。理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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