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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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惯了的人,都有一个特点。说好听点叫识趣,有边界感。说难听点,就是生分,冷。

  就像他离开linda家一样。临走时千恩万谢,眼底含泪。可真转身了,头也不回。

  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合适的房子租,余远洲先找了个便宜民宿住着。

  专门为了旅客而造的房子。大长趟的平房,全都是一居室。铁骨架构,石膏板墙,既不抗风也不抗冻。

  余远洲每天下班回来,开房门就跟开冰箱门似的。床,桌子,衣柜,墙上挂的画,都又薄又假,像橱窗里的样板间。

  这天半夜,他又被冻醒了。越睡脚越冷,在梆硬的被褥里发麻。

  想去泡个脚,又懒得整。强行睡,又睡不着。他在被子里缩来缩去,嘴里耍赖皮似地吭吭。

  余远洲这人,在外和在家两个劲儿。在外看着实诚可靠,在家就一懒蛋。

  因为懒得刷碗,所以从不做饭。因为懒得做家务,所以处处干净着使。

  因为懒得擦桌子,他买了一沓pp垫板,脏了就撇一张。微波炉门把手裹着厚厚的保鲜膜,油了就撕一层。

  就连养花,都是拿塑料瓶扎眼儿放土上,因为懒得总去浇水。

  就这么个懒法,别说打水泡脚,就连洗澡他都懒得打沐浴露,嫌冲着费劲。

  丁凯复跟他完全相反。可谓是生意场上的狗b,私生活里的精英。

  不仅用「雨后山林」的香氛沐浴露,还得用「仙气十足」的玫瑰浴球打泡。但他的精致也就停留在打泡这一步,打完泡往皮上猛劲儿搓,沙沙的,像用钢丝球刷锅。

  为啥他知道,因为丁凯复总要大个脸跟他一起洗澡。锁门也不好使,这不法之徒拿个小铁丝儿,捅咕两下就能开。趁着他满脸洗发水,从头摸到脚。这就算了,自从发现他不用沐浴露,丁凯复的每日任务就又多了一项——刷余远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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