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2 / 3)
[136]《致蔡廷干函》(北京,1913年7月4日),〔澳〕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政治顾问乔·厄·莫理循书信集》(下),第191页。
[137]《致内阁函》(北京,1913年7月4日),〔澳〕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政治顾问乔·厄·莫理循书信集》(下),第193页。
[138]《关于宋案最近之函电》,《申报》1913年7月9日,第10页。
[139]匪石:《目无法纪之赵秉钧》,《民权报》1913年5月14日,第7页。
[140]《特约电》,《民立报》1913年6月11日,第6页。
[141]《北京电报》,《民立报》1913年5月2日,第5页。
[142]《北京专电·国民党三大要求》(4月29日发),《神州日报》1913年4月30日,第2页。
[143]《赵秉钧致武昌黎副总统上海岑督办暨各省都督民政长等电底稿》(1913年5月),手稿,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赵总理拒驳出庭对质之三大理由》,《大自由报》1913年5月13日,第3页。
[14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11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北洋政府档案》第1册,中国档案出版社,2012,第5—6页。
[145]《军政执法总长陆建章呈报破获暗杀团办理情形由》(1913年5月21日),原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22函。
[146]《票传黄兴事两则》,《顺天时报》1913年6月13日,第4页。
[147]《照妖镜中之造谣党》,《民主报》1913年5月28日,第6页。
[148]《燕市燃犀录·伪造证据之恶政府》,《民立报》1913年6月1日,第6页;《无所不至之诬栽政策》,《民立报》1913年6月2日,第10页。
[149]《黄克强到案志闻》,《顺天时报》1913年6月17日,第4页。
[150]宗良:《宋案之今日观》,《民立报》1913年6月14日,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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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致内阁函》(北京,1913年7月4日),〔澳〕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政治顾问乔·厄·莫理循书信集》(下),第193页。
[138]《关于宋案最近之函电》,《申报》1913年7月9日,第10页。
[139]匪石:《目无法纪之赵秉钧》,《民权报》1913年5月14日,第7页。
[140]《特约电》,《民立报》1913年6月11日,第6页。
[141]《北京电报》,《民立报》1913年5月2日,第5页。
[142]《北京专电·国民党三大要求》(4月29日发),《神州日报》1913年4月30日,第2页。
[143]《赵秉钧致武昌黎副总统上海岑督办暨各省都督民政长等电底稿》(1913年5月),手稿,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赵总理拒驳出庭对质之三大理由》,《大自由报》1913年5月13日,第3页。
[14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11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北洋政府档案》第1册,中国档案出版社,2012,第5—6页。
[145]《军政执法总长陆建章呈报破获暗杀团办理情形由》(1913年5月21日),原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22函。
[146]《票传黄兴事两则》,《顺天时报》1913年6月13日,第4页。
[147]《照妖镜中之造谣党》,《民主报》1913年5月28日,第6页。
[148]《燕市燃犀录·伪造证据之恶政府》,《民立报》1913年6月1日,第6页;《无所不至之诬栽政策》,《民立报》1913年6月2日,第10页。
[149]《黄克强到案志闻》,《顺天时报》1913年6月17日,第4页。
[150]宗良:《宋案之今日观》,《民立报》1913年6月14日,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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