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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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这在明朝却行不通。

  原来,明朝实行的是里保制度。在乡下,以一乡一里互保。在城市中,则以街道编户。一户有事,其他人都要负责。

  比如某人家遭遇盗窃,其他人都要帮着捉拿贼人;一户人家失火,其他人都要帮着抢险。若是不闻不闻,那就有话说了,难道你是小偷的同伙,难道那火是你放的,一旦追究起来,非折腾你到半死。

  今日石府失窃,周楠正好住在石家,他又是公职人员,自然有缉捕的责任,自然不能坐视不理。否则,一旦此事传出去,舆论大哗,他这个典吏也不要干了。

  冲下阁楼,外面那一群知事所的家丁已经举着灯笼,提了棍棒冲进院子来。总数大约有六七人,全是精壮后生。

  周楠正要问贼人何在,突然,为首那人指着他大吼:“好大胆的贼子,竟偷到石老爷家里来,拿下!”

  “啊!”周楠失惊而叫。这人正是先前吃酒时伸手拦住自己去路的那个知事所文吏,不可能不认识他周师爷。

  此刻却指自己为窃贼,就算周楠再笨,也知道自己中了别人圈套。

  什么让自己帮着到王若虚那里走门子谋个长芦盐场的缺,什么要将侄女嫁给他周楠为妻,又说什么要让他顶替安东盐道知事的位置,都他娘是骗人,哄小孩子的。

  他石千石是什么人,胡宗宪的走卒,严嵩严党的神经末梢,背景大了去。他要去长芦盐场,也就是胡家一封信的事情,犯得着求到他周楠这么个小人物头上?

  盐道平日里查缉走私贩子,有独抓捕和审问的权利,是独立司法系统。我若是落到他们手上,再胡乱弄些人证物证出来,那不就做成铁案了?

  所以,必须马上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这一番心理活动说来话长,其实也就是电光石火的一瞬间。

  刹那,周楠就做出决断,用尽全身力气将手中的门闩“呼”一声那群人扔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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