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1 / 2)
遗产与剑(4)
但是,无论如何,在那几乎广大无边的山林草原上,没有人会愿意拿着自己与族人的生命,跟着一个不名誉的坏蛋或者没有本事的笨蛋去冒险。但凡出现此种情况,届时,这些部族国家便会飞快地滑向解体和衰败。我国历史上,那些迅猛崛起的游牧渔猎部族国家,流星般飞快地消失在历史夜空深处,盖源出于此。
只要能够不带偏见地仔细审视努尔哈赤死去前后的后金汗国形势,我们就会发现,这里发生的一切,和历史上所有游牧渔猎部族国家几乎一模一样。由此,我们也就会大体靠近皇太极继位的真实情形了。
在未来的岁月中,在关于大妃阿巴亥和她儿子多尔衮的故事里,我们将会知道,她的死是为情势所注定,很有可能与皇太极没有太多的牵连。将皇太极硬扯进去,想象出种种阴谋与毒计,其实是中国政治文化传统之下的一种思维惯性所致,皇太极九泉之下有知,大约会深感委屈、郁闷。
事实上,努尔哈赤之所以幸运,之所以没有流星般消失在历史深处,大体上是由下列两个因素决定的:
其一,他死后的权力传承,基本上是在上述制度与原则的框架内正常进行的。因此,他的子孙中最为优秀的一个——皇太极被推戴成了后金汗国汗王。
其二,皇太极死后,努尔哈赤另外一个优秀儿子多尔衮,虽然改变了上述制度与原则的表面形式,却闪展腾挪、十分奇异地在一种特殊情形下贯彻了这些制度与原则,避免了大清国祸起萧墙、过早衰败的命运。
说来说去,努尔哈赤的幸运,的确与他拥有这样两个优秀的儿子——皇太极和多尔衮大有干系。
对于皇太极来说,事情可能就远没有此时说来这么轻松了。
女真人与历史上其他游牧渔猎部族,如契丹辽国和成吉思汗蒙古一样,在财产继承上实行一种很重要的“分家子与未分家子”制,其核心是“幼子守产”制度。根据这种“幼子守产”制度,成年后的儿子们应该立即分家出去,单独成家立业,而将年幼的儿子留在家中继承父母的遗产。这种制度和汉族文化中的“嫡长子继承”制完全不同。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些精通中国宫廷政治的学者、专家们,时常会把汉族人的思维定势硬安在别人头上,要不然就把财产上的继承制度和政治上的继承制度当成一回事儿,于是屡屡产生强烈的错觉,不是认为皇太极耍阴谋诡计,抢了他哥哥代善的班,就是说他一箭双雕,逼死大妃,夺了他弟弟多尔衮的权。
实际情况,很有可能什么都不是。
这种说法,说得好听一点,是一相情愿地忽略了一种异质文化中的根本制度和原则;说得若是难听一些的话,则大体可以这样形容,用汉民族政治文化中最肮脏的部分,去强奸了一种不同政治文化中最美好的成分。说来说去,都把一个再明显不过的事实扔到了一边,那就是在游牧渔猎部族国家里,经济上的“幼子守产”制度和政治权力传承上的推举制度不是一回事儿,它们具有不同的性质与功能,是在不同领域里同时发生作用的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
因此,晚年努尔哈赤特别喜爱大妃乌拉纳喇·阿巴亥是事实;他特别喜爱大妃所生的三个“未分家子”——阿济格、多尔衮、多铎也是事实;他将自己亲自兼任旗主的两黄旗作为遗产留给了这三个“未分家子”还是事实;甚至他还像成吉思汗晚年考虑让“未分家子”——幼子拖雷继承汗位一样,考虑让自己的“未分家子”多尔衮继位,然后让长兄代善辅佐多尔衮,这同样可能是事实。
但所有这一切重要而明显的事实,全部都没有另外一个事实更简单、更明了、也更重要。那就是:努尔哈赤服从了他们文化中的根本制度与原则,在最高政治权力的传承上,制定并实施了基于八旗制度的后继汗王的推举制。根据这个制度,在当时的情形之下,汗王这个位置,不可能有虚岁十五岁实则差一个多月才满十四岁的多尔衮什么事儿。在经济上,按照“幼子守产”制度,他可以和一兄一弟继承努尔哈赤的两黄旗遗产,但在推举制之下,他若想在政治上发挥作用,那就只能在未来的岁月中,培养起足够的功业威望来才行。努尔哈赤死得太早,使十四岁的多尔衮没有来得及培养起足够的才能与威望,他需要假以时日,在皇太极当政的岁月里,实现这一点。
遗产与剑(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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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无论如何,在那几乎广大无边的山林草原上,没有人会愿意拿着自己与族人的生命,跟着一个不名誉的坏蛋或者没有本事的笨蛋去冒险。但凡出现此种情况,届时,这些部族国家便会飞快地滑向解体和衰败。我国历史上,那些迅猛崛起的游牧渔猎部族国家,流星般飞快地消失在历史夜空深处,盖源出于此。
只要能够不带偏见地仔细审视努尔哈赤死去前后的后金汗国形势,我们就会发现,这里发生的一切,和历史上所有游牧渔猎部族国家几乎一模一样。由此,我们也就会大体靠近皇太极继位的真实情形了。
在未来的岁月中,在关于大妃阿巴亥和她儿子多尔衮的故事里,我们将会知道,她的死是为情势所注定,很有可能与皇太极没有太多的牵连。将皇太极硬扯进去,想象出种种阴谋与毒计,其实是中国政治文化传统之下的一种思维惯性所致,皇太极九泉之下有知,大约会深感委屈、郁闷。
事实上,努尔哈赤之所以幸运,之所以没有流星般消失在历史深处,大体上是由下列两个因素决定的:
其一,他死后的权力传承,基本上是在上述制度与原则的框架内正常进行的。因此,他的子孙中最为优秀的一个——皇太极被推戴成了后金汗国汗王。
其二,皇太极死后,努尔哈赤另外一个优秀儿子多尔衮,虽然改变了上述制度与原则的表面形式,却闪展腾挪、十分奇异地在一种特殊情形下贯彻了这些制度与原则,避免了大清国祸起萧墙、过早衰败的命运。
说来说去,努尔哈赤的幸运,的确与他拥有这样两个优秀的儿子——皇太极和多尔衮大有干系。
对于皇太极来说,事情可能就远没有此时说来这么轻松了。
女真人与历史上其他游牧渔猎部族,如契丹辽国和成吉思汗蒙古一样,在财产继承上实行一种很重要的“分家子与未分家子”制,其核心是“幼子守产”制度。根据这种“幼子守产”制度,成年后的儿子们应该立即分家出去,单独成家立业,而将年幼的儿子留在家中继承父母的遗产。这种制度和汉族文化中的“嫡长子继承”制完全不同。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些精通中国宫廷政治的学者、专家们,时常会把汉族人的思维定势硬安在别人头上,要不然就把财产上的继承制度和政治上的继承制度当成一回事儿,于是屡屡产生强烈的错觉,不是认为皇太极耍阴谋诡计,抢了他哥哥代善的班,就是说他一箭双雕,逼死大妃,夺了他弟弟多尔衮的权。
实际情况,很有可能什么都不是。
这种说法,说得好听一点,是一相情愿地忽略了一种异质文化中的根本制度和原则;说得若是难听一些的话,则大体可以这样形容,用汉民族政治文化中最肮脏的部分,去强奸了一种不同政治文化中最美好的成分。说来说去,都把一个再明显不过的事实扔到了一边,那就是在游牧渔猎部族国家里,经济上的“幼子守产”制度和政治权力传承上的推举制度不是一回事儿,它们具有不同的性质与功能,是在不同领域里同时发生作用的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
因此,晚年努尔哈赤特别喜爱大妃乌拉纳喇·阿巴亥是事实;他特别喜爱大妃所生的三个“未分家子”——阿济格、多尔衮、多铎也是事实;他将自己亲自兼任旗主的两黄旗作为遗产留给了这三个“未分家子”还是事实;甚至他还像成吉思汗晚年考虑让“未分家子”——幼子拖雷继承汗位一样,考虑让自己的“未分家子”多尔衮继位,然后让长兄代善辅佐多尔衮,这同样可能是事实。
但所有这一切重要而明显的事实,全部都没有另外一个事实更简单、更明了、也更重要。那就是:努尔哈赤服从了他们文化中的根本制度与原则,在最高政治权力的传承上,制定并实施了基于八旗制度的后继汗王的推举制。根据这个制度,在当时的情形之下,汗王这个位置,不可能有虚岁十五岁实则差一个多月才满十四岁的多尔衮什么事儿。在经济上,按照“幼子守产”制度,他可以和一兄一弟继承努尔哈赤的两黄旗遗产,但在推举制之下,他若想在政治上发挥作用,那就只能在未来的岁月中,培养起足够的功业威望来才行。努尔哈赤死得太早,使十四岁的多尔衮没有来得及培养起足够的才能与威望,他需要假以时日,在皇太极当政的岁月里,实现这一点。
遗产与剑(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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