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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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词适用于混乱不堪的四万条法律上,它既可能指好的法律而言,也可能指

  坏的法律而言。他们回答说:“如果有坏的法律,那么你们可以要求修改法

  律;但在等待修改的期间,你们要服从法律……”这是一个更加刻薄的讽刺。

  法律是由10万个选举人制订,由10万个陪审员运用,由10万个城市国民自

  卫军执行的(因为政府千方百计地设法瓦解和人民较接近的乡村国民自卫

  军)。然而,这些选举人,这些陪审员,这些国民自卫军,他们都是同一些

  人,兼任不同的职务,他们同时既是议员又是法官和士兵,结果是同一个人

  在早上当选为议员,也就是说,在早上制定法律,中午作为陪审员运用这条

  法律,晚上穿上国民自卫军的制服在街上执行法律。3000万无产者在这些演

  习中做了一些什么呢?他们只是出钱而已。

  自由!幸福!对外地位!这就是写在1830年平民革命旗帜上的口号。而

  空论家们却把这些口号理解为:维持一切特权!维持1814年宪章!维持伪正

  统!因此他们对内给人民带来奴役和贫穷,对外丧权辱国。难道无产者只是

  为了改变他们很少见到的金币上的人像而战斗的吗?难道我们对新的金币如

  此好奇,以至去推翻王位来满足这种好奇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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