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2 / 5)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 Page 134-----------------------

  甘地在三巴朗法庭受审时的声明

  案情梗概

  莫罕达斯·艾尔姆昌德·甘地 (1868—1948年),印度民族运动领袖,

  有“圣雄”、“国父”之称。早年留学英国,学习法律。1891年学成回国后,

  在孟买高级法院任律师。1893年去南非,任一印度大商业公司的法律顾问,

  投入反对南非种族歧视的斗争。1915年回国,投身民族解放斗争,多次发动

  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提倡精神感化和阶级和平,主

  张社会改良和道德复兴。曾数次被捕,多次绝食斗争。1917年,甘地应邀到

  三巴朗县调查佃衣受剥削虐待的情况。他先受到当地种植园主的威吓,后被

  当局勒令离开,接受传讯。

  甘地在三巴朗法庭传讯时发表了声明:

  经法庭准许,我发表一个简短声明,说明我为什么采取极为严重的步骤,

  看起来似乎是违背了根据刑法第114条所发布的命令。在我看来,这是地方

  政府与我的意见有分歧的问题。我到这里来的动机,是要为人道和国家服务。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