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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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镇压广大干部和群众,颠覆政府,危害中华人民

  共和国。在这些方面,江青一伙同林彪反革命集团是狼狈为奸,勾结在一起

  的……如果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内部后来有矛盾,那不过表明他们做贼

  是一伙,分赃有矛盾罢了。

  江文说:江青在长达两个小时的所谓辩护发言中,对本厅指控她所犯的

  严重反革命罪行,没有提出任何可以证明她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通篇不过

  是颠倒黑白,混淆视听,转移目标,掩盖罪责的谎言和诡辩……江青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

  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犯有阴谋

  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罪,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

  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非法搜查罪。江文说:被告人江青所

  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为了巩固无产阶级专政

  的政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我代表

  特别检察厅再一次提请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对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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