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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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

  1936年8月3日,宣布判决一年又两个月之后,布鲁诺·豪普特曼终于

  被送上电椅处决。

  【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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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德伯格婴儿案轰动了美国,其法庭辩论亦令人激动。就控方来说,他

  们占有各方面的优势,在人们极为同情的情况下做到充分说理,证据充足,

  置被告于无可逃遁之地。辩护一方在极为艰难的情况下,仍显得多谋善辩,

  其中最主要一点是,他们明智地将犯罪事实与被告人区别开来,避免激怒公

  众而造成辩护的失败。他们在公众感情处于亢奋状态时,谨慎地使用反质询

  的权利。在对方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辩护律师不直接为被告辩护,而是抓住

  犯罪同谋大作文章,一连串的发问给人们造成豪普特曼另有同谋的印象。辩

  护律师的这些作法,颇能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谁不希望将罪犯绳之以法

  呢?但是如有同谋,就可能有主犯和从犯,那么同谋是谁?豪普特曼究竟是

  主犯还是从犯?他应负的责任如何?由此推导下去,就可能将法官和听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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