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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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赫煊又问:“中华民国的宪法规定,所有国民都拥有受教育的权利。你认为这个学生有读书的权利吗?”

  小贩理所当然道:“还读啥书?老爹是杀人犯,老娘是娼妇,这种人长大也肯定不是好东西,早点死了省事儿。”

  “好的,谢谢你的配合。”周赫煊说,“请问你的姓名、年龄、职业,有没有读过书?”

  小贩笑道:“我叫李全,32岁,卖糖堆儿的,不识字儿。”

  周赫煊又陆陆续续问了七八个人,甚至连印度籍巡捕都调查了,得到的回答惊人一致:杀人犯和娼妓的儿子不该读书!

  谭熙鸿目睹了整个经过,不可置信道:“怎么会这样?怎么可以这样?”

  “别急,慢慢来。”周赫煊又截住一个戴眼镜的,看样子是个知识分子。

  那人说道:“当然有权利读书,现在都民国了,进步的文明社会就要给每个国民以受教育的机会。”

  周赫煊问:“如果这人长大学坏呢?有知识的坏人,可比文盲危害更大。”

  “那就更应该受教育,学校可以导人向善,纠正他危险的行为观念。”那人道。

  周赫煊笑道:“谢谢你的配合,请问你的姓名、年龄、职业和受教育程度。”

  那人痛快地回答:“我叫鲁杏芳,字润良,29岁,金融硕士,洋行职员。”

  这个问完,谭熙鸿才说:“看来还是读书人明事理。”

  “那可不一定。”周赫煊说。

  很快又问到一个卖菜大妈,她说:“多读书有好处,这杀人犯的儿子,说不定长大也有出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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