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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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案:以现有兵力,攻守兼备,重创敌人。确保成都,划分兵团战斗地区,控制

  强大预备队,构筑强固工事阵地,使来犯之敌到处碰壁,并以攻为守,促敌受创致败。

  对于第二案,总部讨论结果,认为目前情况是敌情嚣张,又加敌众我寡,攻则易折,

  守则易衰,不宜采取攻守兼备之策。

  第三案:为便于我军尔后能继续作战,保持主力,避免胶着,实行背进,决心牺牲

  一部以救全大局为着眼。即以两个兵团(罗广文的第二五兵团和陈克非的第二十兵团)

  向敌后(重庆)乘虚挺进,以吸引敌主力回头,确保我军主力向西康背进之安全。

  对于第三案:总部讨论结果,认为趁敌第一野战军之主力尚未到达,目前尚未形成

  紧密合围,第二野战军后方空虚,如以两个兵团大胆东向,是出敌意表,定可长驱直人,

  促使敌第二野战军之主力不能不回头,而达到我军主力安全向西康背进之目的,是为策

  之上者。

  这三个腹案,第一、第二两个都不过是表面上的陪衬,其实胡宗南的想法只有第三

  案;蒋介石的想法也只有第三案,这从他“召见”李振时的谈话便可说明。这个第三案,

  也就是罗列口中的“挝去的计划”。现在之所谓“修正”,不过是想先向东打一打,作

  个假象,然后西逃罢了。东攻只是佯动,西逃才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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