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模仿—诚辉(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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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两宗变态兇杀案发生后,台中警察局就立即成立了专案小组去处理,诚辉那一组当然会加入专案里成为调查组的一员,起初他以为这种大案件应该很好侦破,但没想到却令警方焦头烂额。

  第一宗的地点是在屋内行兇,但大楼的门外居然没有监视器!是什么年代?居然会没有!而打听周围的邻居当日有没有异常时,所有邻居却口供一致地说:「都一样啊!那家人天天卖醉吵死人,天天吵那知道有没有异常。」而第二宗更是离奇古怪,到现在都没有目击者提供有用的消息!纵使是凌晨但公园是公眾地场所居然没有半个人经过?而这位露宿者因为没有身分证更是花了很多人力才确认身分。而最过份的事那些狗屁记者,不知道他们从哪里挖到消息,居然在尸体发现的第二天就把案件登上了头版,标题还要是耸动得令人不安的「剖腹魔现身台中,警队束手无策」这类煽风点火语句。结果上头给大眾压得死死的怨气当然传到他们前线里头,所以当花莲也发生同类型案件的时候,诚辉虽然觉得自己这样想很不应该,但当时真的很庆幸矛头转到另一个地方。不过矛头很快又指回来了。

  「喂~诚辉快点啊!还在发呆!」连大刘队长也烦躁起来,之后他也不等诚辉就自己推开解剖室的大门。

  解剖室还是一样充斥着消毒药水的臭味,诚辉马上带上口罩希望尽量阻隔这股令人倒胃的味道。

  「老蔡,进度怎样?」

  「刚好完成了!你们慢慢看,你们看够了就跟我说我再封起来放回尸袋。」蔡法医放下工具脱下橡胶手袋甚至在旁点了菸抽了起来。

  这里不可以抽烟吧!不过诚辉见大刘也没说什么所以自己也乖乖闭嘴好了。

  这时大刘已经拿起验尸报告读了起来,诚辉迫于无奈看着尸体。

  尸体跟上一次一样被y字劏开,里面的内脏都一样被拿出来摊在旁边,不知是职业要求还是蔡法医的恶趣味,他将内脏分得好好的还在器官前用纸卡写上器官的名称。受害人和之前唯一的分别就只是这次的受客者是位女性,不过花莲那那宗就已经是女性了,如果都是同一人所为这次就完全没有收获了。

  「有没有发现什么?」大刘看完报告问。

  「没有啊!手法都一样。这次现场有没有留下指纹、毛发之类的?应该也没有吧!」诚辉觉得这个狡猾的兇手不会犯下这种低级错误。

  「唉…如果有。就好办了。」大刘把验尸报告交给诚辉。

  受害者:王思华,24岁。女性。发现地点为北部山区改人行道。发现时间为早上5点,由晨跑人士发现报警。推断案发地点为死亡地点,案发时间为当晚11点—凌晨0点,致命伤为颈动脉割开大量出血导致,致命兇器推测为军刀、生鱼片刀或手术刀这种锋利刀具所做成。另外身上还有其他刀伤,其中左手尾只被切断于现场未寻获。

  行兇手法和之前一样。不过最扯的是都凌晨了,一个妙龄少女为什么会出现在人行道上,跑步不可以早点吗?

  「你们觉得怎样?」抽完菸后的蔡法医从容不迫的走过来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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