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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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便是击鼓的是有功名的读书人。

  有功名的读书人是潜在的做官人选,故而也算是自己人。

  自己人嘛,虽然混蛋一些,但也是同一阵线的,没必要把事情做绝。

  宁修自然是知道这个小细节的,故而才会毫不犹豫的挥动鼓槌敲起鸣冤鼓。

  古往今来国人都喜欢拉帮结派,对于自己人和敌人那是完全两种态度。

  宁修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把县尊大人拉到自己这边来。

  江陵县的县令姓陈,名复,字夫之,南直隶苏州人也。

  嘉靖三十五年进士,短暂在吏部文选司任职后一直外放县官。

  这么些年下来,却还是一个县官,早已心灰意冷。

  故而陈县令寄情男女之事,每日都要与宠妾行房,且偶尔也会流连青楼楚馆,风流韵事没少做。

  晚明已经不像明初,隆万之交,风气变得极为奢靡。

  官员们也不再担心有人检举私生活问题。因为大家伙都一个样,便是那些科道言官难道就不好色吗?

  只要不是因为站错队被人揪着不放,玩几个女人怎么了?

  那是一点风险没有的。

  此时陈县令正在后衙与宠妾柳氏享那鱼水之欢,听闻鸣冤鼓响吓得差点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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