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回(1 / 8)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防雷注意:第一人称受视角,小受有颗纤细的少女心~

  *****

  有些人是想见不能见,有些人是寧愿一辈子不见。

  我曾经是真的很喜欢那个人,那个人对我笑一下,我都可以高兴好几天。情竇初开的人大概都是这样,傻傻的,觉得全世界都没喜欢的人一个笑那么重要。

  当那个人跟我说喜欢的时候,我以为所谓最美好的事也过不如此。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即使是异性恋也很难得,更何况是同性恋者。

  以前那个年代,同性恋,这三个字简直是惊世骇俗到了极点。即使现在风气比较开放,但难免还是会对同性恋投以好奇和批判的眼光。像严朔那样无视别人的目光,大方表现自己性向的人毕竟是少数。

  刚和那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走到一块不小心碰个手都会紧张得手心冒汗,清纯的要命。

  后来被家里赶出去的时候,那个人说,「你来跟我住,我会照顾你的。」

  连要养活自己都很吃力了,可是那个人说的那么认真。我们也的确过了一段互相扶持的日子,那时那个人已经申请到学校,学校可以不用那么常去,所以那个人偷偷的去打工赚取生活费。

  一个未成年的高中生能做的工作少得可怜,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工厂的打工,一天几百块而已。很辛苦,有时候还会受伤,可是那个人说:「没关係,说好了我会照顾你的。」

  那个人领到钱的时候很开心的要带我出去吃饭,我说不用,把钱存下来就好,那个人摇摇头说:「不行,你太瘦了,要补补才行。」

  住在一起后,两个正值青春期的青少年朝夕相处又彼此喜欢,难免会擦枪走火。

  两个人都是第一次,过程很惨烈,事后也不懂得要清理。那个人笨拙在床边看顾发烧全身都疼的我,整夜没睡。我就想,不会再有人对我这么好了。

  等拿到毕业证书后,我们搬到那个人申请到的学校附近。

  刚开始很苦的,没有钱,一碗泡麵都要两个人分着吃。即使如此,我还是觉得很幸福。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