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腐蛊人虫(1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13.腐蛊人虫

  一道光芒划过天际,隐藏在黑夜布帘下的万物被恶作剧般拉出躲藏的安全地带,暴露在短暂的白昼中,接着他们挣脱束缚,再次将各种扭曲面貌及不该存在这世界正常范畴下的怪异藏回幽色暗影之中。

  壮汉刑警双手按桌,身子些微颤抖,内心接受了鬼魅故事中才会出现的怪异命名,同时也对眼前老友的一番说词,抱持想要一窥真相的衝动。

  「快起来,你这懒鬼!跟芥诚擦身而过是什么意思?那头有三种不同面貌的怪物又是怎么回事?照你这么说,那我不就是错失救回搭档的唯一机会了吗?」

  「就是如此。」不理会老同学的质问,推理作家重新坐回身子,正因为了解眼前男人的个性,所以面临此种剑拔弩张的气氛,他完全不为所动。

  「记得我说过高芥诚消失在火灾现场的可能性吧?其中一点就包括了被怪物带走这个选项,或许该说,也只有这种解释是最合理的。如果要让你明白这点,现在开始我就必须将这头在黑暗中蠕动的巨大食人鬼做出剖析,至此可以将之分成几个部分。」

  白夜站起身来,将落地窗前织有丁香花图腾,底色为透明灰样式的窗帘拉上,玻璃上已开始被夜雨沾湿,外头照耀着鹅黄色街灯的夜晚巷弄,有种朦胧的意境。

  「就如同我刚刚所提出的『三位一体』,这头食人鬼区分为人、鬼以及……无法归类三种形式。」

  「竟然还有无法归类的部分?」坤隆再次坐了下来,接过白夜递给自己的温奶茶。

  「让我先就从一开始讲起。食用向人延带去的尸体是无法归类的部分,接着使高芥诚受伤及带走之的是人,最后这三种状态的结合就成了你在小道所看到的鬼。」白夜回到位置,杯中热气挡住他的慵懒神情。「也正如我方才所提过,目前被我们命名为焰鬼,且跟黄信扬接触过的那名神秘客,是左右这两起案件的重要角色,他正是担当三位一体中『人』部分的人物,我知道这样讲你还是听不太懂,那我用这个说法好了。

  在综合我所举出,曾经存在黄家,也就是向人延他们口中的那具少了手脚,只有头颅、身体紧闭双眼的尸体,被称为『袋中的艺术品』的生物,从一开始它就缺少自行进食的能力,所以必须经由外力不停餵养,而餵养的食物也从狗尸现在演变为人类。黄家付之一炬后,它继续在海边小屋生活着,进食方式并没有改变,那你说,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让怪物、尸体、火焰同时存在一个地方呢?」

  「必须要……三者都同时存在,因为怪物跟尸体是可以个别独立存在的物体,所以……火焰是得由某个人点燃,一开始这名神秘客也在那间小屋内,在那间堆满尸体的房间!这也是芥诚会被袭击受伤逃至厨房,还有逼不得已开枪的理由!」

  「说对了,老同学。怪物等于袭击与进食,尸体等于供养与供物者,火焰则是引发及善后,如此用替换跟串联的法则做联想,整体的结论就是:神秘客一开始是处在辅助食尸鬼进食的角色,补助手法则是将其抱在身上成了两者一体的怪物。进食期间在发现高芥诚后,想要立刻杀人灭口,所以拿了刀具或其他武器扑近面前,两者上演死里追逐的戏码,最后在背对厨房气窗当下,因为外头的灯塔、月光或是船舶的光芒,就像刚刚外头的雷光闪耀效果,使得原本抱住怪物的神秘客两者真面目现形,两张脸庞出现在高芥诚面前,又由于当下情况混乱与恐惧,令他误判了怪物头部在下,本体被光影效果而放大,于是终于朝对方开枪。」

  「等一下,白夜。这样讲的话,如果抱着怪物的神秘客只是因为外头的光放大身形,那子弹打中他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不是吗?」

  「这当然就考虑到刑警的本能与常识了。」白夜嘴角上扬,此番话像是提醒也像在嘲弄坐在对面人物自身的认知不足。「在未确定对方身份的情况下,而且当事人可能也跟案情有不可否定的关係,警察很少会当场将对方击毙,即使有被反击与危及性命的可能,通常还是会以让对方负伤为前提。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