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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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没啊,办手机要二十……」当崔河手揽过他的腰,亲上脸颊时,应采声才反应过来这句话的意思。「你又││」他嚷崔河就是处男当太久,老爱吃人豆腐,却没对崔河的毛手毛脚有太大反抗。只说,崔河实在是慾求不满,有没有去找人讨打啊?

  崔河说,他倒还没有脸去要求不认识的人扁他;不过拒绝女孩子的追求时,的确被赏过耳光。

  应采声嗤笑,说,那崔河没跟她在一起真是意外。打下去的时候应该就对她心动了不是吗?崔河则是以坚定无比的口吻说,这些通通要由应采声来执行,他才会有快感。

  应采声不说话,只似笑非笑地哼了一声,别过脸去。崔河明白,只要应采声情慾被挑起,便不爱回话,也懒得动手动脚,就等着崔河服侍;不一定每次都非得搞得血淋淋不可。失望是有点,但他从来就是顺着应采声。

  当崔河打算脱衣服的时候,应采声才开口,说话轻而慢,呼吸却深又重。他要崔河别浪费时间脱光彼此的衣服,直接来。

  这一回在崔河的印象里,是应采声最着急的一次;当然,他也是。

  而应采声又一次忘了他真正要问的事,最在意的事;却又捨不得让这种问题打断彼此的温存。而且都这样了,还不算在一起吗?但无论是不是,应采声决定先不想了;或是说他已经渐渐没了思考能力,对他而言现在最容易办到的事,是喊出崔河的名字。

  他老是,老是被崔河弄得晕头转向,一定得等结束之后,才回復理智;这也是男人方便又不方便的地方:衝动得快,清醒得也快。

  应采声推开崔河后,也没想到要清理自己,很快整齐了衣服头发,以他最习惯的姿势坐正,命令崔河把衣服穿好。最后想问的事,却变成一句:我没说还喜欢你。他懊恼自己的彆扭,为何过了一年还是没有改善;却见崔河打开书桌抽屉,拿了甚么,回头递到他手上。

  「这是你给我的字条。」

  应采声永远记得那张纸上头写的是「而且你不能记得,我还喜欢你」,崔河递给他的那张却不是如此;可那的的确确是他的字跡││纸张左侧似乎是因为常常用指头捏着的关係,加上当初又被揉成一团,部份破烂不堪,前面几个字已经看不见了。

  应采声看着字条,久久说不出话来;当他抬起头看着崔河,那人对他笑了,而他哭了。

  记得,我还喜欢你。

  □

  崔河觉得两人的相处就和一年前相同,说不出有甚么特别改变;倒是应采声在彼此又一次翻云覆雨后的喘息间,掐紧崔河的手,表情不大好看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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