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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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问结果,我俩从出生到这一分鐘,从没有过任何邻里、同窗与同事的缘分,我就是无法解释为何一见他便感到放心,又有些患得患失;为何知道他喝酒的习惯,为何知道他是个老饕;而他一个文科人却在资讯科技领域混得满好,我不知何故也见怪不怪。

  只知道上了山,他再也没说过一句怪话,我俩就像真正初识的朋友般聊天。或许,各自还在暗暗定位对方,究竟是酒肉朋友,还是有成为知交的潜力。

  于是喝酒兜风真的成为了定例。好几个週五傍晚,我在厨房与小棋错身而过,看见她的眼神,明白她在对我暗示当晚的邀约,可是,我还是遵从自己没来由的意愿,收工后兴冲冲跟着唐家祥到便利商店买酒和可乐,让他带我在城里胡乱绕圈。有几个公休之日,他传了简讯来,晚餐时候带了个饭盒,按门铃闯进店里,一边吃、一边瞧着我系着大围裙忙进忙出,有时很体贴地扔一包面纸过来,让我擦汗。接着,便载着我出了城,直奔海边。

  他对海边兜风的路线熟门熟路,在长草起伏的荒路上一阵狂飆,便到了杳无人烟的海岸。我俩一次又一次在夜晚的峡湾,看着海面渔火点点,互相倾谈他所谓的废话和烂话,又时发思古之幽情,想像一下这海边在一百年前的偷渡盛况。直至酒量不如他的我喝到酣醉了,将头靠在他肩上。然后他会趁机跟我说,这一星期以来吃了我哪些菜式,哪些调味令他惊喜,哪些用料可以改进。

  是的,他几乎天天都来光顾,次数多到我开始担忧,再没甚么「创意料理」能端出来了。

  「那道凉拌马铃薯,你用了蓝霉软酪,」例如,他会这样说,「我个人非常喜欢,只是其他顾客恐怕接受度不高。我在旁边瞧着,好多点菜的人一听是有霉的东西,就却步了。不如改用法国的portsalutaffine吧?幼滑得像牛油,气味温和,针对喜爱乾酪又还未敢尝试重口味的入门客,让他们慢慢接受。」停一停,见我默许,又很开心地说:「至于蓝霉软酪口味,就是保留给我的私房菜色囉。」

  这份私房菜单越增越长,有一次我忍不住问他:「你自己也喜欢进厨房吧?」

  「喜欢是喜欢,说得出的却未必做得出,只好我讲你做。」他哈哈笑了几声,「我跟你说过我想开餐厅,我同我女朋友,曾经说过要一起开一家餐厅。」

  从没听你说过你女朋友。我在海湾的暮色中带着醉意问:「有女朋友还来追……我是说,每个週末怎么都夜不归营?女朋友不会生气?」差点把「还来追我」说出口,幸好悬崖勒马。

  「分手好几年了。所以餐厅也开不成了。她的身家比我豪阔得多呀,少了她,我也只是个领薪水的普通人,没有开餐厅的本钱。」

  「你不是没本钱,你是将钱都花在买车和养车上了。」相处久了,我对他说话也直接了。

  他摊手:「我告诉你,车,是永远不会跑的女朋友,不,是老婆。这个老婆其实超棒耶,带着她一起出来载别人拍拖,她也不会抗议。」说着在我肩上一搂。

  真真假假,我也懒得釐清。他既是个交过女友、还和女友论及合伙的人,也没甚么好不放心的。他搂我的时候,我便小鸟依人(这里一定要打个问号)。回程醉得渴睡了,便努力克服两顶大头盔频频相撞的技术难题,能多近就挨他多近。到了家门楼下,就故意向他埋怨:「我们没发生车祸,光是撞头盔都把我撞出脑震盪。」

  换得他啼笑皆非:「是你非要靠着我!」

  我们从盛夏驶入了深秋,天时移转,终于我的手冻得要塞进他夹克口袋里。红灯的时候,他会把手伸进口袋,隔着皮手套握住我手,直到绿灯起行。那手仿似也有表情,跟他在山顶海边一样若有所思。除此之外,清清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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