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上)(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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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先问:「他看到拼盘,怎么反应?」

  「没有甚么反应。只是笑着请我给他一杯啤酒,然后说要见你。你去不去?」

  啤酒配辛辣豪迈的cajun料理最好了,不过,只能望着cajun原料喝酒,真是难为他了。我越来越乐了。

  我还以为没食物下酒的他会叫那支法国chardonnay。我餐厅小,本钱也小,葡萄酒的酒单长度其实没啥看头,更没有梦幻逸品。北法虽说是此种葡萄的胜地,小店订的却是南法的货。唐家祥某次皱眉对着酒单拣来拣去,最后拣中那支,还被我笑他的口味偏好酸甜蜜香,根本是名少女。平时豪饮啤酒的唐家祥很有个性地说:「我才不怕你笑。」说罢啜饮一口。立体的下唇在杯沿略略停留,一瞬间我真想成为那隻酒杯。

  说到底,在自己店里喜欢上一个人的最惨之处,莫过于样样东西都罩着他的阴影,又不能逃走。唐家祥蒸发那阵子,仓库里半打残酒差点被我拿到网上拍卖。

  我对ivy说:「当然去。贵客传唤,怎可以不去。」恶戏成功,我乐得看他如何想骂又不好意思骂出口。

  ivy习惯性「噢」了声,小声嘀咕:「我想你俩……啊,不是我想,是小棋姐姐说,你俩在闹彆扭,害我替你回绝他,缠了好一阵子。你早说愿意见他嘛,我也不必辛苦了。」

  这小妮子,书都还没读完的年纪,就有八卦癖?但我满心期待,并不在意,只招手请她进来,请她协助小棋煮麵,一分鐘后准时回到外面。然后我解下围裙,抚平低价衬衫的皱褶,又对着冷藏柜玻璃门照镜子,抹了几下脸,才慢悠悠走出去。

  我在桌边对唐家祥行四十五度偽善鞠躬:「先谢谢唐先生最近常常光临,这餐点合意吗?请问有甚么指教呢?」

  鞠躬完毕,我抬起头来,心里一怔。这一坐一站、一守礼一随性的安排,活生生是我们初见的翻版。那一天,他挑剔我们餐厅的油出了错,我也是这么肚里暗骂、脸上假笑,而他也是这么……这么一派不设防。

  你怎么能始终对我这样。

  你心里是否有些甚么不曾变过。那些「甚么」,比我初遇到你时以为能得到的,要丰富得多,又远较我后来学会期待的要稀薄。

  你总是气定神间,甚么都不过多,也不太少,不付出太多,也不稀罕我的牵掛。如果任何情感都是一条双向道路,一头滥情,一头绝情,你永远知道自己的位置何在。到头来,绕着你转的是我,转到连自己的影子都捉不住的,也是我。

  够多内心戏了,其实我在桌前从鞠躬完毕到抬头,也不过一秒半时间。唐家祥平日多是businesscasual穿着(因此,你也知道他若加班后不曾换衣便来找我,穿那身衣服、顶着大头盔飆车,多么诡异),今日却休间得多,有些说不出的风流儒雅。他的驼色窄领西装外套已脱下,搭在椅背上,那外套我也熟悉的,一看到便彷彿嗅到他的气味。还穿在他身上的,是一件白色棉麻薄衫,小企领颇具东方风格,又不显拘束。我对时尚搭配没有半分常识,却也知这样的衣服不是人人穿起来都好看。身体太单薄的人,穿了不免自曝其短;身材好但气质不佳的,穿了则显得流里流气。

  我不知道这叫情人眼里出潘安还是怎么搞的,总之他穿起来就是好看,要身体有身体,要气质有气质。我看得呆了,脑中突然闪过某些神秘画面。问我甚么画面?说穿了也不神秘,不过是想着白衣卸下后的身体,那个我还没见过全貌的身体,我想着怎么逗弄它,令这张正直温文的脸染满兽性衝动。这张脸很少表现过分的情绪,我想看它渴望、看它霸道、看它如何只剩追求极乐的肤浅。唉,当然,肤浅的是我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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