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将军的读书郎 第614节(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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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的吕宋处于西班牙殖民统治之下,视甘薯为奇货,当地的殖民政府“禁不令出境”。但是父子二人都想将这一农作物带回家乡,于是陈振龙经过精心谋划,“取薯藤绞入汲水绳中”,并在绳面涂抹污泥,于明神宗万历二十一年初夏,巧妙躲过殖民者关卡的检查,“始得渡海”。

  航行七天,于农历五月下旬回到福建厦门。

  甘薯因来自域外,闽地人因之称为“番薯”。

  陈氏引进番薯之事,其实不是什么秘密,早在明朝人徐光启《农政全书》、谈迁《枣林杂俎》等书上均有论及。

  番薯传入中土之后,显示出其适应力强,无地不宜的优良特性,产量之高,“一亩数十石,胜种谷二十倍”。

  加之“润泽可食,或煮或磨成粉,生食如葛,熟食如蜜,味似荸荠”,故能很快向内地传播。

  本朝立国之前,还是前朝末年,江南水患严重,五谷不收,饥民流离。

  彼时,徐光启因父丧正居住在松江华亭县的家中,他得知福建等地种植的番薯,是救荒的好作物,便自福建引种到华亭,随之向江苏传播,但风水好的地方,人家不屑种植这种东西,只有一些山区,土地种植的收成不好,改种番薯之后,却收成颇佳。

  故而将这个番邦之物,写入了他的《农政全书》,这在中原士大夫里,可是很少见的事情。

  而陈振龙的五世孙陈川桂,在本朝立国初年,把番薯引种到浙江,他的儿子陈世元带着几位晚辈远赴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广泛宣传,劝种番薯。

  据老太太说,陈世元在山东胶州古镇传授种植番薯的时候,亲自整地育秧,剪蔓扦插,到秋天收获,得薯尤多,于是一传十、十传百,在那个朝代更迭的时期,粮食都是军队的第一目标,平民百姓想要填饱肚子,难啊!

  番薯既高产,还不为人所知,所以大家偷偷地种植。

  这么一个小小的番薯,在华北地区便很快推广开来。

  只是这个东西毕竟不是粮食,又是海外之物,种植的人有,但是大面积种植的没有,大家都是吃个新鲜,还真没人重视过这个番薯,只知道这东西不挑地,还能在饥荒的时候,帮人度过难关。

  毕竟番薯的嫩芽尖儿都能炒了吃,根茎还能结那么多,大家都当储备粮,种一些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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