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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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过了一个月,李锋的酒开始往各地卖出去了,一些甚至卖到了北方的匈奴。开始与匈奴用酒换马的生意,为自己的骑兵做准备(这用酒换马这当然是李锋的主意了,作为后世的人,李锋当然知道骑兵在三国的威力,建立一支自己的骑兵对于自己未来争霸那是大助力啊。李锋肯定和哪些傻匈奴人换了。)

  残云山庄的酒那是大卖啦,而李锋也给他们的酒取了哥特别的名字,叫做残酒。由于残酒的高品质,那是名噪一时那。天下处处赞扬,正是从此残酒卖天下那。

  ☆、第三章初识张辽

  不知不觉,李锋已经来到这个世界四个月了。

  前期的一些准备还算顺利,粮食的收购在管家李云才的着力处理下,完成得相当不错。只等来年卖出去,大赚一笔。残酒也买的不错,华夏大地基本都有它的影子,利润那是比想象中多了许多。

  李锋与郡守的关系也是日益见好。谁会不愿意和带给自己无限好处的人做朋友呢。投桃报李,这是做人的法则,也是混得长久的法则。所以,郡守赵不才推荐了李锋。让李锋在雁门做个小官。其实也不算小官了,因为是听重要的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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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李锋是做生意的。所以,找不才让他做了雁门郡的财务总管。(当然了大汉没有什么财务总管,总之是管理财务,税收的,很重要的官职。)赵不才还真是下了血本那,把经济大权都交给李锋来管理。

  其实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赵不才多傻,多慷慨。其实他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呢。看李锋才17岁,以为他不懂官场的哪些事。所以也乐得把这么一个职位叫我李锋来拉拢李锋,为自己带来更多的利益。

  这是周瑜打黄盖的事情,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李锋精明着呢,那是肚子里揣着明白装糊涂呢,乐呵呵的接受了这一安排。李锋想那,当了官以后说不定可以上自己的生意做的更好。还可以掩护自己的哪些事。所以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乎,在接到赵不才的任命时,马上就往郡守府去了。

  没过多久,李锋在管家李云才儿子李飞的陪同下来到了郡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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