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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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虎要打,苍蝇更要拍啊。

  ※※※

  注:宋朝征税以“钞”为凭证,未纳税之前其钞未用印,称白钞。纳税后盖上税务团印,条印,称朱钞。为防伪造印鉴,团印上盖日期,定期更改印鉴款式,各地印鉴也不相同,改印后旧印销毁。同时还有一套严格的账薄备份与保管处理措施,以便知道各地的经济情况,方便管理,减少小金库的危害,考核官员政绩。某些措施即便是现在,也值得借鉴。当然古代落后,不免弊端多多,这是无奈的事,毕竟生产力落后,又是皇权时代。

  王巨要求五把剑的朱文,余下的十五把剑三百贯九贯税钱,就是给三个人跑腿费的,不然事情就会僵持下来了。

  第二十二章 祸福

  “小郎,你真了不起啊,这些胥吏就是我父亲来了,也会头痛。”朱俊道。

  某些方面来说,朱俊确实有一些进步的,但王巨现在还不大明白,为什么朱家不载培长子,却隐隐在载培这个书呆子的次子?

  但这一回没有多说了。

  还记得前世看得那些书籍,现在想起来才知道那些砖家胡说八道到什么份上。

  就没有一个砖家公正地论述过宋朝的税务历史。

  比如这个商税。

  宋朝一年商税两千多万贯多吗?

  多不多,看这个剑,首先从王家寨的剑说起,一是石炭,二是铁矿石,这就是矿坑的收入与税收,铁矿石还要变成生铁与熟铁运过来,冶炼的税收,运输需要的车辆以及车辆的维修与保养,象现在的车轮子,运一趟货都得要修上好几回,打铁过程中所需的器械,剑出来了还没完,那边有皮革加工,漆工,木工,等等。然后剑到客人手中还要征一到四五次过税……

  也不要说衍生出来的税务,就是这些直接能征收的税务,一把剑一百贯,那么朝廷最少就能得到十几贯钱的税务!

  实际王巨还是少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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