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7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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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普通百姓的田都好分,军士内部的同样好分,毕竟他们还有朝廷缗钱的补贴。

  一些中小主户未隐田的,那更没问题了,即便隐田的,只要隐得不过份,这一回王巨也没有真正打算在他们头上扣克多少,估计会有些麻烦,但问题不大。

  那些内定好的各大主户,同样问题不大。

  难就难在少数人身上,几个县,多者如泾阳,今年泾阳受益最多,当然也最多,大约可能会有八九十户,其中特难缠的有二十几户,少者只有二十来户,不过加起来不过两百余户左右,但他们手中的地不少,能达到两千多顷,而且隐田隐得很厉害。

  但就是到现在,王巨仍没有泄露如何出手对付这些难缠户。

  王巨交待完了,让诸指使吃酒聊天,然后将侯可喊到一边,两人联名写了一道奏子。

  那就是灌溉区域内,一旦耕田分配好了,一律不准买卖。

  为什么呢,且看韩琦的三丁刺一,针对的对象就是主户,许多劳役也是主户,而且赋税也是按家中的耕地数量来征的。

  所以许多贫困户带田入佃,也就是私下与主户谈判好,一年给主户少量租子,然后将田亩划在主户的名下,至于主户隐田好,还是漏税好,与他们不相干了。

  因此朝廷最后无法完成抓差抓丁,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是丁就抓,导致一些流氓等赤贫户也被抓去做义勇,或者当差。

  还有的主户贪婪,直接将这些带佃的耕地吃掉,惹起官司。

  实际宋朝隐田再不整顿的话,也有很大危机了,不是两百多万顷耕地,这些在册的耕地当中,还包括学田屯田职田这些官田,此外女户(家无男丁)、烈士、寺观、官户的耕地也不用纳赋税,将这些耕地除去,还有多少纳税的耕地在册?

  而且这种制度也同样引起了无数耕地的官司,比如彭员外,如果将他的耕地放在他侄子的名下,则不用纳税了,但为什么不放?不敢,万一吃掉了怎么办?

  不说叔侄了,就是兄弟也互侵吞对方的耕田!

  连王巨在边境的华池县,还处理了几十起耕地官司,就不要说郑白渠这一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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