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0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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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是郑白渠数县有之,长安一带更狠,不仅是普通商人,文彦博家人都干过,而且干得很厉害。不要问文彦博信佛的人,怎么做出这种事,僧侣户也照样在做,一个比一个厉害。

  但有了青苗法后,这些高利贷的丑陋行为就狠狠打击了。最少狙击了兼并之势。

  王安石还承诺,不会抑配,意思就是百姓愿意贷就贷,不愿意贷也不会强贷,而且不贷没关系,一贷还要种种条件,无家产无业游民不会贷,想贷的人必须有担保人,正当良民,才有资格贷之。一是保障贷给正经人,二是保障有贷有收。

  看看,这个好处是不是更多?而且还有李参与王广渊成功的例子,说服力够强吧。简直是大大的仁政!

  关健问题能爬上来的,那一个是差的,包括小苏,没有一个是好忽悠的。

  王安石就将这个草呈递给了小苏看,小苏当场就急了。

  第四百零八章 各自找朋友(上)

  而且王安石起初打算仅在陕西一路执行,为何选在陕西,因为有李参执行青苗钱的底子在,不会让百姓感到哗然。

  王安石与吕惠卿商议好后,将此策出示于苏辙。

  小苏便说了一句话:“以钱贷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救民,非为利也。”

  确实相比于宋朝害死人不偿命的高利贷来说,青苗法的二分利,那是好得不能再好、低得不能再低的利息了。

  但小苏又说道:“不过出纳之际,吏缘为奸,法不能禁。”

  意思上有上面的政策,下面有下面的对策,一旦执行下去,不可能象王安石所说的那样不仰配。

  “钱虽入民手,虽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纳钱,虽富民不免逾限,恐鞭笞必用,州县之事不胜烦矣。”

  一旦置法,必会产生抑配,一旦抑配结果就是借钱容易,还钱时大家都不想还了,到时候州县怎么办,抓人,笞打,催还,事儿也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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