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6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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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这些钱不是王巨一个人的。

  其中烧酒作坊近三十万贯收入,还有王巨其他三个作坊分红有二十余万贯收入,余下的便是十个商户主动捐献出来的。

  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再如前年陆续交给郑白渠的那些制作器甲的钱帛,也不仅是王巨所分红所得,其中六成还是十户商户的分红钱,全部用来捐献了。

  往前数,历历数数地捐献。

  再如烧酒作坊,十商户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按照道理,烧酒作坊同样得有他们的契股,然而王巨说它的所得全部挪为国用,十商户二话没说,便将其盈利全部放弃了。

  另外竹纸作坊每年又拿出那么多竹纸,无偿捐献给一些贫困州县的州学县学学子。

  平时该交的税一文钱也没有少,如数交纳给朝廷。这个税也不是小数字,四个作坊合在一起,每年上交的税务也达到了几十万贯!

  如果说王巨将他的所得九成五变相地捐给了国家,这些商户同样也将六成收益,由王巨安排,挪成了国用。

  王安石这分明想钱想疯掉了,这样的作坊,也好意思下黑手。

  “舅兄,你不懂,虽同样为国用,但在我手中之用,是养我之名,而非是养介甫之名。”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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