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4章(2 / 3)
他被衙役带到公堂,文彦博似乎也没有为难,更没有喝令衙役笞杖,只是温和地问了事情经过。
张睦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文彦博又派衙役将秀秀带上公堂,再次询问。
并且衙役又找到了当天围观的两个路人。
人确实是张睦打的,但是不是张睦打死的,文彦博就让忤作验尸,结果确实是脾脏破裂而死。
文彦博这才大怒:“你们这群海商们。个个胆大妄为,前年公开殴打朝廷命官,现在仅是因为一点口角,便当街行凶。”
喝完。还未等张睦反应过来,便下令,将张睦拉出去弃市。
实际古代对死刑是无比的慎重,以为是刑之极也,因此唐朝创立了三覆五奏法。不一定是三与五,不过对于死刑施用前,必须要中央官员多次覆理,皇帝批准,才可以执行,以防发生严重的误判,同时又延伸出临刑称冤,也就是斩首时犯人喊冤,刽子手马上得停止执行死刑,因此唐朝死刑犯比较少。非是罪大恶极的犯人不多,而是执行死刑太繁琐了,因此往往能不判死刑,官员就尽量的改用他刑。
但这个制度在宋朝渐渐废怠,往往顶多只有一覆奏,皇帝很少过问,而是直接交给了三省、刑部与大理寺覆奏。不过对于死刑事判决,大家还是很慎重的,并且在死刑犯临刑前,允许犯人好吃好喝一顿。与亲人见面,当众宣读犯人罪状,不搞秘密判决,不得用东西塞住其嘴巴。以便让犯人说话,如果是冤枉了,犯人可以大声喊冤,那么这时候就得立即停止死刑,递申提点刑狱司重新审查。
另外多是秋后黄昏行决,准许其家属将尸首领回去安葬。若无亲属,官府必须给予体面的安葬。还有迂腐的官员,在死刑犯临刑前,请和尚来念经祈福……
所以王巨在郑白渠斩首了几名胥吏,虽然用了有大量军队在此,执行的是军法,依然引起了喧然大哗。确实从某种角度上来讲,王巨这样的举措,是违反了宋朝律法制度。
当然,他在庆州、广南与大理的不算了,那是战争,战备区,可以便宜行事的。
不过在泉州,王巨同样遵守着宋朝的制度,并没有逾越。
现在文彦博也算是违反了律法制度。
不过他也不担心,一是王巨破坏在先,二人确实是张睦打死的,顶多说判得有些重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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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睦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文彦博又派衙役将秀秀带上公堂,再次询问。
并且衙役又找到了当天围观的两个路人。
人确实是张睦打的,但是不是张睦打死的,文彦博就让忤作验尸,结果确实是脾脏破裂而死。
文彦博这才大怒:“你们这群海商们。个个胆大妄为,前年公开殴打朝廷命官,现在仅是因为一点口角,便当街行凶。”
喝完。还未等张睦反应过来,便下令,将张睦拉出去弃市。
实际古代对死刑是无比的慎重,以为是刑之极也,因此唐朝创立了三覆五奏法。不一定是三与五,不过对于死刑施用前,必须要中央官员多次覆理,皇帝批准,才可以执行,以防发生严重的误判,同时又延伸出临刑称冤,也就是斩首时犯人喊冤,刽子手马上得停止执行死刑,因此唐朝死刑犯比较少。非是罪大恶极的犯人不多,而是执行死刑太繁琐了,因此往往能不判死刑,官员就尽量的改用他刑。
但这个制度在宋朝渐渐废怠,往往顶多只有一覆奏,皇帝很少过问,而是直接交给了三省、刑部与大理寺覆奏。不过对于死刑事判决,大家还是很慎重的,并且在死刑犯临刑前,允许犯人好吃好喝一顿。与亲人见面,当众宣读犯人罪状,不搞秘密判决,不得用东西塞住其嘴巴。以便让犯人说话,如果是冤枉了,犯人可以大声喊冤,那么这时候就得立即停止死刑,递申提点刑狱司重新审查。
另外多是秋后黄昏行决,准许其家属将尸首领回去安葬。若无亲属,官府必须给予体面的安葬。还有迂腐的官员,在死刑犯临刑前,请和尚来念经祈福……
所以王巨在郑白渠斩首了几名胥吏,虽然用了有大量军队在此,执行的是军法,依然引起了喧然大哗。确实从某种角度上来讲,王巨这样的举措,是违反了宋朝律法制度。
当然,他在庆州、广南与大理的不算了,那是战争,战备区,可以便宜行事的。
不过在泉州,王巨同样遵守着宋朝的制度,并没有逾越。
现在文彦博也算是违反了律法制度。
不过他也不担心,一是王巨破坏在先,二人确实是张睦打死的,顶多说判得有些重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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