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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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性的莫名胆小和娇羞,在她身上也那么迷人。

  邀我陪她去拿信?我的心幸福地欢跳着,使劲点头。久盼的与她独处机会,不意间降临。慢慢的走,轻轻的聊。一路的去啊,不准会采摘多少柔情浪漫,纵是海角天涯也不嫌远……我不禁心襟荡漾。

  她在锅里翻动的铲子,停了。粉红的苕块,清水无油的“咕咕咕”煮着,已都黑乎乎的。

  她却并没急着抽柴熄火,倒像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好一会,她说:“不,我这就去。”声音冷硬。但似乎才猛意识到我的存在,又窘然补充:“我…我想早点拿信。你不用陪。”她变了主意。

  可本不就拿信吗,怎转眼又不用陪了?平白坐了一回悲喜过山车。盅里的水,我再喝不下。她忙着端锅捂火,准备动身。我也知趣地站起,告辞。大概本就烧的些桐子马桑类劣柴,火塘冒出股股浓烟。

  “贵贵阳——,贵贵阳——”那神奇鸟儿,仍在鸣唱。

  一时那么怕,一时又愿即刻单独赶去。到底怎啦?

  ☆、第10章、变了主意

  丢了狗去公社拿信,回途路过一队的知青屋。

  人真是个谜。有的,即使长相守,到头却秋叶随风;有的,仅偶然一面,却一世难忘。这即谢丽云。自从我哥答应,冬闲去给她也砌个省柴灶时起,我就幸福的盘天天,数日日。为能看她一眼,我常不辞辛劳,主动“去公社拿信”。一路采些美丽野花,精心扎成一束,插她木窗方格里。不知她会心与否,窗格这些斑斓情意,直至枯黄,似乎也没动过。

  我的心扑通扑通的跳。往窗口探头,一阵惊喜:她在!

  谢丽云满头汗,凑火塘弄饭。碎玉般的细牙,咬住樱桃般艳红的下唇,泛起可爱的笑,亲切招呼我进屋。没见同住的小赵。真不可貌相,说她满村认干亲,这家那户的蹭饭。进门,我把手里束暗香悠悠的紫云英,悄悄放门边。

  最近一个有关她的新闻,全大队沸沸扬扬:一天收工摸黑回来,她刚推开门,即“啊——”地惊叫一声,倒地人事不省。醒过来,社员们问她怎么啦。她脸色紙白:“屋里好亮好亮,金…金碧辉煌……”

  她既不跟别的知青四处串游,也不小赵样蹭吃喝。每天老老实实出工。太累,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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