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方国胜就继续说:“那会儿我们就剩下了二十多个人,梅林因为给鬼子立了大功,所以就升官去了县城当职,我们这些人要想去县城杀梅林,那无异于自投罗网。”

  说到这里杨小辉就有些没有耐心了,便催促方国胜道:“那后来呢,那个梅林最后的下场是怎样的?”

  方国胜就说:“我们一直拿梅林没办法,一直等到四五年日本人投降撤兵,我们才有了机会,可在日本人投降之前梅林又和当地国/军的一个长官扯上关系,最后也没落到汉奸的下场,反而成了什么国/军的卧底,更可气的是,梅林还回到了镇上当镇长,那会儿的镇长手里都有兵,我们这些人还不是梅林的对手。”

  “后来内战爆发,一直到四八年我们这里解放,我们这些人才真正翻了身。”

  我好奇问方国胜:“那在内战的时候,你们没有被调到别的地方打仗吗?”

  方国胜就说:“没,内战爆发后,我们就转成了地下工作者,活动范围也是在这个县城,一直到解放,我们都在这里,几乎没动过地方。”

  我点了下头,让方国胜继续说下去。

  他也是继续说:“我们翻身做了主人,手里有了权利,所以就把当年的事儿拿出来跟梅林对质,他那会儿害怕的要命,就说给我们很多钱,希望我们能够放过他。”

  “那可是五十条人命,我们自然不会被那些钱财收买,所以我们就斗了梅林,将其的田地、家财全部给分了,同时我们还公审了梅林,揭发了他的数条罪行,最后我们就决定活刮梅林。”

  “活刮!”听到这里李家灏就皱皱眉头说:“会不会太残忍了?”

  方国胜就道:“那会儿我们都没什么文化,我们公审也是按照乡里的的老规矩来的,凡是犯了不忠、不孝、不义罪名的人,重则活刮,轻则杖毙。”

  在旧社会,哪怕是新中国成立之初,一些地方上的规矩是比法律还要好使的,所以他们公审的结果是活刮梅林,的确是一点也不夸张。

  我就问方国胜:“你们活刮梅林的地方是不是在杏花岭,有多少人参与了?”

  方国胜点了点头就说:“我们是选择了杏花岭去刮梅林,因为那里是我们战友牺牲的地方,只有那个地方活刮了他,我们才能告慰那些战友的在天之灵,同时也才能平复我们心中这些年来的窝火。”

  方国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说:“刮梅林那天镇子上的人几乎都来了,本来我们是准备用一把镰刀每人都上来刮一刀的,可毕竟有不少人胆子小,所以真正动手也就三十多个人,而且都是男人,其中有一多半就是我们剩下的当初的游击队成员。”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