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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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因为他是仓促动手的,所以才会留下马脚,让我们查到他。我们一找王娟问话,罗志源就感觉到不好了,于是就加速行动,准备杀罗鼎兴了。沈严一边说,一边抬起沙发的一侧说:说起来,这个罗志源也是个聪明人,他之前的设计太周密,我们被他牵着鼻子转了好久。

  嗯,程晋松点点头,抬起沙发的另一侧:聪明,却也可怜。

  两人一起使力,将沙发从一头搬到另一头。

  对了,沈严想起当天的事,微笑着对程晋松说:话说你还挺有两下子的,那天我只是让你拖住他一会儿就好,没想到你竟然能说得罗志源放下刀子你不去当谈判专家可惜了。

  你以为我就会在实验室搞化验啊?程晋松白了沈严一眼:医院那次,你忘了是谁帮你抓贼的啦?

  嗯?哪次?沈严故作不解地眨眨眼:你是说你妈一只手压着你去复查那次么?

  嘿沈严!你别以为我治不了你!我就让你见识见识程家点穴手!

  说着,程晋松撸胳膊挽袖子地冲着沈严就冲了过来,沈严连忙笑着躲开,两个大男人就在小屋里玩起了擒拿术。

  喂,两位大哥,沈皓从门口探头进来:我那屋可早就收拾完了,您二位能不能有点效率?我快饿死了

  沈严和程晋松看看还一团乱的房间,都笑了出来。

  这三人在干什么?当然是搬家。

  在征求过沈皓的意见之后,沈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租下了那间房子,案子一结束,就带着沈皓开始搬家。程晋松听到消息,竟真的过来帮忙。沈严和沈皓两人都住在警队宿舍,东西倒也不多,程晋松早上叫来一辆车,一趟就把两人东西都拉了过来,然后三人就开始在这里布置。沈皓负责自己的房间,沈严和程晋松负责另一件卧室和客厅。程晋松有洁癖,其间硬是拉着沈严跑了一趟超市,买了一套全新的锅碗瓢勺。

  不用这么麻烦,这些东西改天再买不迟。沈严说。

  怎么不迟?我告诉你,新家都要开火燎锅底的,我可是连菜都买好带过来了。

  啊?沈严吃了一惊,接着有点尴尬:那个,我可不太会做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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