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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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芝麻”的脸色一沉,问:“你没事?”

  莫卿卿叫道:“废话!陈迎曦没告诉你们,她妈把我推去喂野兽的时候,我被野兽咬没了一条胳膊吗?”她抬起右臂,得意地挥挥手,说:“就是这条!胳膊断了,腕口那么大的疤痕我都没流血,区区一把小刀子就想捅死我,你们是来搞笑的吧?”

  “小芝麻”的脸色大变,叫了声:“中计了!”转身就跑。

  莫卿卿大喊声:“你怎么跟展正熙一样不管手下死活呀?”叫喊声中,人如离弦的箭一般对着这酷似展正熙的人冲过去。

  她这边跑边歇,都歇了一两个小时,就算是真受重伤,这会儿也好得差不多了。要知道她摔进废墟中让好几条钢筋从身上扎过去,受的伤可比被陈迎曦和那个无名氏捅两刀伤得重得多,她当时也只躺了两三个小时就好了。

  “小芝麻”之前怕莫卿卿跑掉,本来就与莫卿卿离得极近,相隔不到四五米远。

  别说四五米远,就算是相差十米远,莫卿卿与展正熙的实力难分上下,她遇到展正熙都没敢跑,因为跑不掉。这“小芝麻”比她弱得多,还敢跑,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莫卿卿连续几个蹿步就追上“小芝麻”。

  “小芝麻”也是久战之人,他在莫卿卿追上他的时候,突然双手抽出两柄刺刀,转身就朝冲到近前的莫卿卿的双眼扎去。

  他的速度又快又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个回马枪,完全杀了莫卿卿一个措手不及。

  然而,莫卿卿作为扎人眼珠子的行家,对于这招她已经用烂了,现在都不稀罕用的招数,那反应之快之迅速,完全不在话下。

  “小芝麻”突然杀回马枪确实出人意料,然而,他有个最大的缺陷,就是刺刀太短,跟匕首差不多长。

  莫卿卿扎人眼珠子那都是用一两米长的钢筋,扎得那叫一个狠快准,在对方突然撞过来的时候扎过去,对方只能突然改变方向打滚躲开。

  然而,“小芝麻”的刺刀太短,所谓一寸短一寸险,于是,莫卿卿毫不犹豫地飞起一脚踹过去。

  那刺刀在距离她的脸还足足有好几十厘米的时候,“小芝麻”已经被莫卿卿一脚踹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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